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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食品安全更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供应品种不断增加,精深加工产品比例持续上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从频发、易发、多发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来看,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依旧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2014年十年间,全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227386起,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发生约62起。其中60.16%的安全事件发生在食品生产与加工环节,肉与肉制品、蔬菜与蔬菜制品、水果与水果制品是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量最多的品类。这些食品安全事件给民众造成极大安全隐患,2001-2013年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共7748个,累积发病18.2万人次,仅2014年就有160起恶性中毒事件,中毒人数高达5657人,死亡110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难以估计。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监管的疏漏。第一,主要依靠政府监管的模式使得监管资源有限。我国食品企业数量十分庞大,点多面广量大,并且监管链条长,农业生产、食品生产加工、物流配送与经销等生产、流通与消费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同时,小作坊和流动摊点的存在也给监管带来很大困难。第二,监管过程不透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公开程度普遍较低,民众对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缺乏必要的了解,根据北京大学公布的《2014-2015年度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透明度观察报告》,从中央到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透明度是递减的趋势,行政层级越低,越不透明。第三,缺乏有效的应急制度。我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缺少指导性较强的法律保证,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决策系统协调不力,信息传递不够及时,容易引起民众的恐慌和政府信任危机。 食品安全治理的实质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单一的政府治理与市场治理均难以适应我国食品生产现状。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因此,要充分激发各方力量,基于信息共享机制打造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协会自治、学术界权威发声、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六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风险社会治理体系。 从政府角度来说,一是要切实担负起引导者的责任,增加制度供给,构建保障市场与社会秩序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加快建立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成立监管信息数据库,增强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维护市场秩序。二是要完善监管过程公示机制,及时通报监管结果,公开监管过程,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披露,只有把食品供应链的各监管部门置于全球食品链透明化与责任的重压下,才能更好地提高其监管食品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的绩效。 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食品供应链安全风险意识,全面提升企业人员从业素养,严格执行基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良好的行为规范,加强构建企业自律机制。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信息上的严重不对称,因此,企业应基于“向前一步、向后一步”的原则建立规范、严谨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 行业协会既要充当连接政府监管者与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桥梁,起到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作用,也要主动承担属于市场的部分治理职能,与政府共同承担食品安全治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自治机制。 学术界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研究,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渠道,搭建科学权威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的发布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对政府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做好食品安全的培训工作。 媒体在食品安全风险社会治理中承担了独特的责任,应如实向公众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应避免夸大报道而引起公众的恐慌,新闻媒体应与学术界通力合作,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知识作为报道的依据。同时,与政府和企业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角色转变提供路径与手段,让所有消费者均成为食品安全信息终端。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最终受众,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提升食品安全知识,对于发现的有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要随便传播没有科学根据的食品不安全的传言。有奖举报制度是世界各国促进公民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要畅通有奖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此外,还要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中央和地方性的食品安全应急中心,通过监控预警综合指标和编写预案的方式,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优化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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