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三个代表>>热点追踪


十三五期间中国生育政策将全面放开

(2015-12-29 13:11:00) 来自:光明网-理论频道


  这段时间最火爆的新闻,非国家开放二胎政策莫属了。随着社会的发展,独生子女、老龄化等诸多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发展的阻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光明网记者就“全面二胎”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李建民,请他和我们聊聊有关“全面二胎”的那点事儿。

  ●2015年,全国多地“单独两孩”政策相继迎来实施一周年,可两孩申请并未出现公众预期的“井喷式”增长。有报道称,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一年间,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曾经的“众望所归”,如今却备受冷落。您认为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

  李建民:卫计委关于“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其实是有一高一低两个方案的。预测高方案有近300万的新生儿,低方案大概是120万。从目前运行的结果看,差不多是在低位的方案上。“单独二孩”政策预冷,我认为主要的原因,可能和“单独”实施的对象人群有关。“单独”夫妇更多的分布在城市,农村实行完全“单独”政策的,只有四川、重庆和江苏三地。城市的生活成本高,生育成本更高,因此可能没有那么高的实际生育意愿。这次的“全面二胎”规定特殊在全国普遍实施,就是城市和农村都可以,覆盖人群的范围除了城市还有农村,这其中包括中西部地区及社会发展程度低的地方都会覆盖到。这样,享受“全面二胎”政策夫妇的家庭情况、受教育情况,都和“单独二孩”的夫妇情况不一样。我预测“全面二胎”的实施情况要比单独二孩的回应程度要好一些,但是也不会特别高。

  ●“全面两孩”政策调整,不仅牵扯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变革,更关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方方面面。对此,您认为要从哪些方面对此进行保障?

  李建民:首先,计划生育管理的制度、规定都要做相应的调整,比如准生证制度。其次,以往我们国家政策的制定都是围绕独生子女而制定的,如今生育行为的变化,可能需要我们将整个制度安排重新做一个调整。这其中就包括产假方面、生殖健康的服务、妇幼保健的服务等诸多方面。这其中也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制度的变化。以前是三口之家,夫妇俩要养一个孩子,而现在要养两个小孩,劳动力成本增加了。我们过去把太多的政策和独生子女政策绑定。政策一旦改变,其他方面也一定要跟进调整。再比如,幼儿照料的社会服务, 3岁的孩子会去幼儿园,3岁以下的孩子就基本上是无人照料,而这个空白恰恰是帮助一些妇女再就业、恢复就业的一个重要机遇。因此政府应该做一些调整和支持,为发展这个产业、公共服务起到推动作用。

  未来我倾向于将计划生育机构应变成一个服务体系而非管理体系。从国家、省级卫计委的层面而言,他们要管理的不应该要生育孩子的夫妇或者育龄妇女,而是应该管理为群众服务的机构。

  ●1983年的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此后二十年间,这项政策被严格执行,直到2002年,湖北、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启动“双独二胎”政策;10年后,2013年11月“单独二孩”政策通过;2年后,“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二十年、十年、两年,我国计生政策修订呈现出意料之中的加速度,您是如何看待中国的计生政策的调整?

  李建民:中国社会的经济、人口都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口增长的规模对社会经济的压力越来越弱。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后,保持在7%的发展速度,而人口的增长保持在千分之五、六的增长,相差了一个数量级。人口增长、净增值对于中国经济负面的影响其实早就已经不存在了。另外一个方面,中国的人口结构却变得越来越不合理,未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越来越快,程度越来越高。面对中国社会的养老问题,我们并没有做好准备。中国的养老问题,从目前看普遍还依赖于家庭,然而这种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和社会流动、迁移使得家庭的功能从很大程度上不能够满足今日的养老需求。这时无论从国家的宏观层面到个体层面,都要求我们要进行结构调整。

  国家关于人口政策的调整,从时间上看起来的确是越来越快,实际上十年前国家就开始着手研究这个问题了。其实一开始就准备要分两步走,从“单独”放开到全面放开,是为了让政策实施的更稳一些,消除生育政策放开后产生的人口堆积效应。我个人认为,国家对于全面二孩的政策实施还是稍微晚了一些,如从2000-2005年开始着手放开,会对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调整更好一些。

  ●国家将延长生育假正式写进法律,这对所有育龄夫妇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喜讯。然而在即将颁布的新计生法中,并没有统一明确生育假的延长期限,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也就是说,未来的生育假到底延长多少,存在很大的弹性。您怎么看这个问题?您认为延长生育假能否有个“兜底规定”?

  李建民:这种法律上常用的表述的方式其实并不严谨,只是一种传统的表述,省市有自己的裁量权。因为人是流动的,人究竟属于哪儿,实行哪里的政策,都有很大的余地。应当说,这样的规定出台的比较仓促,应当给出一个具体的规定。比如,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你再生育的时候,你的带薪休假时间是多长,应当给出一个具体的规定,而不是完全让地方规定,地方可以在中央制定的日期上依据本地的情况进行修改。另外还涉及到生育保险的问题,休产假时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以前是按照工资的0.7%来交付的,人社部为减轻企业负担,后来下调到了0.5%,这样就会使生育保险基金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应给与兜底。

  ●中国从全面放开“二孩”到生育政策完全放开有多远?

  李建民:很快。短则两年多则三年。我们会有2-3年的观察期。究竟有多少人会生两个孩子,如果其中不到50%或者不到三分之一的人生第二个孩子,那么这个限制还有什么意义呢?而且从2000年以后的历次比较大的生育意愿的调查,95%以上的调查人群都希望是只生1-2个孩子。因此,我认为十三五期间可能会全面放开。全面放开后生育率的数据,2-3年以后的生育率,基本上就不会再受政策的影响了。我们会观察到一种正常的调查结果了。

  以前我们太多的强调了政策的控制作用。其实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和结构多元化导致个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产生了巨大变化,而且目前我们的生育率和经济发展水平是相符的。参照国际发展规律和趋势来看中国的情况也是一致的。中国虽然是一个大国,但是基本也不会偏离普遍规律。

  ●您认为中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未来会怎样?会取消吗?

  李建民:会。把计划生育作为国策,是有特殊的社会背景的。但是中国的政策是逐步的变化的。比如之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控制人口,而现在是为了促进人口的健康发展,那么其实基本国策的内涵已经就发生变化了。并且现在国家鼓励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你也可以把它叫做是计划生育政策。但是,我觉得计划生育政策最终还要消失,最起码就没必要把它放在一个国策的位置上了。等到中国彻底全面放开生育的时候,就更不会有计划生育这样的说法了。(光明网记者刘冰雅采访整理)

 

其它文章
主办: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承办:  辽宁工业大学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电话:  0416-4198654/0416-4199670
  共青团辽宁省委 传真:  0416-4199778
  中共锦州市委 信箱:  lnsgdb@126.com   
  辽ICP备06017842号 法律顾问:  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