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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

(2015-10-18 20:11:00) 来自:光明网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综合实力的稳步提升,中国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许多人更是聚焦中国,不时用“北京共识”“中国模式”等概念试图对中国的发展作出解释。

  总体来看,人们对中国的发展模式和制度优势有较浓厚的兴趣。在诸多讨论中,规模优势、后发优势、体制优势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的发展优势。有观点进而认为,中国在平衡程序、能力和结果几个要素以及引导社会追求最佳公共政策上具有明显优势。

  确实,中国在制度方面有着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就国家治理来看,作为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实行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国家治理体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根据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行政层级实行分级治理。总体考察,中国制度具有强有力的政党组织领导和动员系统、高效的政府执行系统、高度集中的中央协调系统。这样的制度安排在集聚力量、发挥国家整体效应、促进政府积极作为、实现国家集体意志等方面具有明显功效。

  集中性。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明显优越性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国能办大事,也办了好多别人办不了的大事,这是世所公认的。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必要的;而中国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各级党政部门顺利推行施政计划。

  效率性。追求发展的高效性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的制度安排使政府在决策与执行的高效性上具有显著优势。这一优势已在中国实现经济起飞的过程中充分显现出来。

  协调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发展不均衡的难题,促进国家发展的“均等化”“一体化”是一个重要任务。中国的制度安排在协调区域差距,实现区域发展平衡,克服城乡差距、行业差距、贫富差距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这样的优势有诸多表现,比如区域协调过程中的“对口支援”等。

  连续性。现代化的国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这就要求在制度安排上凸显“连续性”,即在国家制度设计中保持执政党、执政团队、施政方针和政策的连续性。在保持国家正确发展方向的前提下,我国的治理方式对于贯彻国家意志、保持国家建设的一贯性具有明显优势。

  在国际学术讨论中,人们经常从治理效果的角度对不同国家进行比较,提出“失败国家”和“正常国家”的概念。所谓“失败国家”,是指一些应对自然灾害、战争、经济衰退、内部冲突、社会动荡等问题不力的国家,其表现是政府无能,国家治理无效,更为严重的是族群械斗、国家解体。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制度安排不仅能成功避免这些风险,而且对现代化稳步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今天,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有两方面的情况需要充分认识:一方面,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巨大变化为国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基础和资源;另一方面,当初的制度框架和特点又必然构成当今制度变革“路径依赖”的重要条件。我们所要进行的制度改革,必然是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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