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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2015-05-24 11:36:00) 来自:光明网


  新一轮国企改革最重要的目标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经理人市场和高管薪酬面临的政府管制问题、高管腐败问题以及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都导致现行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并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第一,经理人市场受政府管制,国企社会负担较重。尽管现阶段中央政府正在大力推行政企分开以及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但国有企业高管职位的行政级别依然存在,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来源仍多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任命或委派。这种以政府行政授权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必然导致国企经营者更注重个人政治业绩而非企业业绩,多重社会政治目标被内化于企业当中,如经济发展、充分就业、社会养老、公平稳定等非利润化目标,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低下。

  第二,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高管权利约束不足,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产权特征使得作为真实股东的全国人民缺乏行使权利的基础。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国家的代理人,通过向国企委派高管的方式达到控制目的,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对国企经营者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定价决策、多元化决策实施逐个监督,导致对高管行为约束不足。同时,企业内部治理机构不完善,外部治理机制缺乏,都使得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决策和行为难以被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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