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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注反腐败问题的人中,有一个公式化的说法,认为腐败即权力腐败,且由于“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阿克顿),所以,“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按照这种简单的逻辑,似乎腐败的发生只在于权力本身,因此,防止权力腐败的唯一绝招就是以权制权。实际上,这是对腐败发生动因及其矫治办法的片面化和简单化理解,至少也是对阿克顿和孟德斯鸠有关腐败发生和防治思想的断章取义或错误理解。为了指明误读并阐明正理,本文将首先探寻阿克顿和孟德斯鸠反腐败思想的本意,并且,为了弥补他们在理论论证上的不足,通过引进机会主义人性和“败德”行为的解释理论,对权力人腐败的动因、表现及其矫治,进行解释性的分析和建构性的论述。 一、防止权力人腐败的法律“界限” 如果全面认识阿克顿和孟德斯鸠的思想,就可以发现他们的真实观点是:腐败即是权力人的腐败;权力人腐败的“界限”是法律;防治腐败的基本方法是法治,以权制权是法治的重要方面。 首先,腐败必然是掌权者的腐败,权力腐败实质上是权力人的腐败。 阿克顿所讲的“绝对权力”实际上是人对权力的不受制约的绝对享有和行使,即“只要条件允许,每个人都喜欢得到更多的权力,并且没有任何人愿意投票赞成通过一项旨在要求个人自我克制的条例”,而且,“主张权力的理由是:在某些地方你总得需要权力来为自己增强信心、撑腰打气嘛,因为你无法避免人性的软弱给你造成的困难啊!”[1]而孟德斯鸠也是很明确地说到,使用权力是“有权力的人们”,滥用权力也是“有权力的人”,即“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2]由此可见,在腐败问题上,我们不能见物不见人,只注重“权力”,而忽视了“权力人”。虽然所谓的“腐败”,原指物质的一种化学运动状态,即某些事物腐朽衰败后所产生的质变,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力腐败就是权力的腐化变质。但实际上,没有人享有和行使的“客观性”权力,不同于一般的“物质”,其自身是不会腐化变质的。如果发生了权力的腐化变质,也是“权力人”所导致的。实际上,权力也就是某人强制性影响支配他人的能力或力量,是人的强力意志的外在表现,由此也表明,权力腐败即是权力人的腐败。 其次,判定权力人是否腐败的“界限”是法律。 一般而言,权力掌握者不遵从法律规则或者非制度规则地使公共权力,是权力腐败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正如美国学者约翰斯顿所说,“腐败是为了私人利益而对公共角色或公共资源的滥用,这种滥用可以根据构成一个社会的公共秩序系统的法律或社会的准则来判定”[3]。实际上,孟德斯鸠就是在论述政治自由时以法律的“界限”来界定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及其防治的。具体地说,其论述包含了以下几层意思:(1)孟德斯鸠认为,“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国家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由此可见,在法治国,人们能否自由行为的标准就是法律。(2)他据此所说“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的“界限”就是法律。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有权力的人们可以自由地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法律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权力人在法律范围内可以自由地行使权力,一旦超越法律界限就是滥用权力。(3)在他看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违法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4)人们的“品德”并不能成为防止权力滥用的“界限”。因为,在孟德斯鸠看来,“说也奇怪,就是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2]首先,他所谓的“品德”,即政治品德,是指爱祖国、爱法律以及爱民主政治、爱平等和爱俭朴的德性①。他所谓的“说也奇怪”,意指爱祖国、爱法律以及爱民主政治、爱平等和爱俭朴的品德,按理应该作为限制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的“界限”,权力人会道德自律,但这种政治道德却难以尽责。他的理由是,“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即政治品德要有效地发挥作用也必须法律化,由法律来确立道德的“界限”,因为,“在一个共和国里,如果要让人爱平等和俭朴的话,就应把这二者订入法律”,而“当一个社会把平等和俭朴规定在法律里的时候,平等和俭朴本身就能够大大地激起对平等和俭朴的爱”[2]。(5)要限制权力的滥用和权力腐败,就要实行法治。孟德斯鸠据此进一步说,根据“事物的本性”即“它们的法”②,“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这种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政制”,就是法治国家,要求“不强迫任何人去作法律所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禁止任何人去作法律所许可的事”[2]。实际上,阿克顿也是主张以法治权,要求“把绝对权力放到责任的集中营里吧!”[1] 由此可见,在阿克顿和孟德斯鸠看来,权力腐败实质上是权力人的腐败,要防治权力人腐败,不能依靠爱祖国、爱法律以及爱民主政治、爱平等和爱俭朴的德性本身,只能依靠法律,实施法治下以权制权的“政制”。不过,对于为什么权力人都容易违法滥用权力而走向权力腐败,孟德斯鸠却只简单地归结为“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阿克顿甚至没有说出明确的道理来。为了弥补这种理论论证的不足,下文将引进机会主义人性和“败德”行为的解释理论,对权力人腐败的动因、表现及其矫治,进行解释性的分析和建构性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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