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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商品在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等。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起步并不晚。1996年,就已提出了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分步走策略。1999年底已实现了银行间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扩大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现阶段我国已经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这标示着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进入最后的攻坚战。 目前,我国利率体系是由管制利率和市场利率混合组成的。一方面,央行在存贷款利率的决定中起主导作用,规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限与下限,实行利率管控。这种管控带来的问题是,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使得金融机构不能有效地把社会闲散资金吸收进来,同时,由于贷款利率低,造成资金供求的不平衡。另一方面,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的利率由市场自由决定。这种利率双轨制割裂了金融市场的统一性,使货币政策的传导受阻,利率工具难以覆盖全部金融市场。 纵观各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渐进式市场化,如美国、日本、韩国等,市场化都持续15年以上。另一类是激进式市场化,如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等,市场化过程短,一举实现,时间长的也不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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