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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难点是人的既得利益

(2014-09-27 18:13:00) 来自:中国青年报 吴江


  国务院日前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这一条例的公布,填补了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长期以来的空白。

  《条例》的背后,是我国从1993年推进至今的事业单位改革。

  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的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原院长吴江,剖析事业单位改革的现状、困难和未来路径。

  事业单位改革20年

  中国青年报: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是如何开始的?

  吴江:从新中国建立确定了事业单位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就是作为国有国办公共事业而存在的。

  1993年机构改革根据建立市场经济的要求,提出事业单位改革问题,至今已经20年了。

  事业单位真正改革始于1998年,要求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服务,逐步从社会上解决供养问题,实现自负盈亏,差额补贴。在逐步通过市场竞争来提供公共服务、由政府对公共服务采取购买方式的改革过程中,提出“以事定费、养事不养人”,解决110多万家事业单位和3000多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问题。在这个改革中,人事制度走在了前面。

  中国青年报:人事制度走在前面,是怎么体现的?

  吴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各项改革中启动最早、进展最快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行聘用制度。2002年,由国务院转发人社部文件,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签订合同,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到现在为止,已经推行了12年,全国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90%,为事业单位创造了能走向社会的基本条件。实行岗位设置、岗位管理,使得大量事业单位拥有了用人自主权,现在的编外用人,也是当时开始的。事业单位自己有经费,加上灵活的聘用制度,以合同作为依据,实现聘用的市场化。所以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比较快。

  中国青年报:相比人事制度,事业单位改革还包括其他哪些内容,进展如何?

  吴江:虽然人事制度改革比较快,但由于分类改革没有推开,增加了改革难度。哪些单位完全由财政供养,哪些单位自负盈亏,哪些单位实行政府购买,都有赖于分类改革的顶层设计。

  十七大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包括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如何划分类别等等,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覆盖到2020年的总体指导性意见。

  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推进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取消行政级别。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各具特色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特别是像公立医院的聘用薪酬制度等。所以,实际上,事业单位改革蕴含在科学、教育、卫生、文化等不同领域的改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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