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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为人类文明进程作出创造性贡献

(2014-09-24 13:07:00)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9月21日,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9月22日,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会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民政协工作作出的一次全面系统阐述,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文献。


  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这一新的阐释将有效推进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凸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极大地丰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


  协商民主增强各族群众对祖国的认同


  65年筚路蓝缕,65年风雨同舟。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讨论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回溯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围绕当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受访学者看来,从百废待兴的新中国成立伊始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协商民主在各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协商民主制度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人民政协制度的内容不断充实和丰富,并且日益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在当代中国已发展为一种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完备的民主政治形态,这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还是首次。


  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包心鉴表示,协商民主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寻求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过程中的伟大创造,是在长期民主政治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而逐步形成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在协商民主实践过程中,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不断增强。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尤其是随着‘两会’制度的确立、发展和逐步完善,当下的人民政协已成为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立、社会各阶层参与政府决策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剩勇说。


  包心鉴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化,社会成员的价值诉求也愈加多样化。协商民主让各族人民、各阶层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有利于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这四个认同既是把社会成员团结和组织起来的重要凝聚力量,又是激励和促进社会成员共同奋斗与前进的重要思想基础,同时还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目标和理想归宿。


  发展协商民主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协商民主呈现的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它与中国整体现代化的方向和目标并行不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开大学副校长朱光磊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应把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提供公共服务等社会职能作为政府工作的重心。民主建设目标应与整体现代化目标相得益彰,将民主与解决民生、利益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


  “政府应突出管理和服务职能,对政治行为做‘社会化处理’。”朱光磊表示,在理论上,它符合国家本质的要求,也是推动协商民主的重要理论基础;在实践中,有关协商民主的诸多具体建议则是对政治行为做“社会化处理”的重要体现。突出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对政治行为做“社会化处理”不仅是国家本质的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需求。


  “在制度层面上,协商民主是国家治理的指导思想之一。涉及如何治理,其具体手段和措施则是对制度的一种实践。”房宁认为,在强调构建国家层面大政方针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阔范围内特别是基层进行协商民主实践。同时,制度还要随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走向成熟规范。“如哪些问题要在什么范围内协商,协商程序和结果有没有保障等,都应经过实践检验才有生命力。”


  完善人民政协制度 促进协商民主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65年来,人民政协已经成为协商民主的主渠道。陈剩勇说,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建设,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机制,强化人民政协的协商议政功能,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主体工程。


  陈剩勇认为,推进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功能,需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政协界别的设置、界别委员的构成、政协委员的推选程序及其代表性等;改善人民政协会议的程序,包括政协会议的会期安排、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会议的程序、协商的过程等,都要有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健全人民政协制度的民主协商功能,既包括政协决议的落实,提案的形成、交办和督办程序,也包括政协专委会建设,政协委员的履职条件等;优化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制度结构中的角色、功能、作用,明确人民政协与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等。


  包心鉴表示,在人民政协建设和协商民主发展进程中,需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我国协商民主的主体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和各方面人士,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广泛协商,最大限度地兼容各方面利益,可以形成社会各方面均可接受与采纳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措施,密切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干群关系,共同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和谐。
耿焱:在我看来,思明区群众路线活动十分“接地气”,最生动的例子就是启动了“为民服务、敢于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区10个街道全面启动走街入户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务求让思想的转变直接落实在行动上。并运用晒业绩、看测评、听评议、查效廉“四步”法,让群众来考核、评价,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的用人氛围。


人物名片


耿焱,开国元勋、国务院原副总理耿飚之女,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197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8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曾在新华社、香港城市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工作和任教,并有多年在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海外留学进修经历。多年来致力于变革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研究。


人物声音:


我们基层的领导干部一定要知道,群众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思想都在变化,只有去主动了解群众,才能更好地治理这个国家,群众才会信服。


如果一个学者没有“否定”的观念,就不能发展理论,人类的知识是在否定的基础上产生的。


我们党和政府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现代知识程度,用现代的眼光去看待社会,才能在执行政策当中,用更好的方法使人民能够接受。我们要走在社会的前面,不是走在社会后面,群众发展了我们没有发展,那我们就落后了。


人的一生可能只产生几个知识的火花,那是在大量阅读、思考中产生的。如果给予过多的制度和体制限制,会禁锢他们的知识和思想的发展。在规律,切实履行“让中原更出彩”的使命担当。。所谓有限,就是政府只能做法律允许和法律授权政府做的事情,而不能超越法律做事。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要求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依法治理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并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各个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各个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据宪法所赋予的职权来行使权力,并依据宪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就依法行政而言,要求政府职能应当由法律来确定,“无法律则无行政”。为此,应当通过科学民主与依法决策机制的健全来实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落实权力及其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压缩政府审批权限、进一步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厘定政企关系、政事关系;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界限、规范行政行为程序、加强行政信息公开,通过权力问责机制,加大对违法、失职行为的追惩力度。建立完善关于行政职权配置、行政活动过程、行政责任承担的具体法律制度,通过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来实现规范行政权行使、防止行政权扩张、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


  依法治国,要求加快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这为司法改革确立了最高目标。只有深化司法改革,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才能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为此,要真正实现司法机关的去地方化,逐步消除地方政府对司法机关人事权和财政权的管控,让司法机关有依法独立、公正司法的人力和财力基础。最高人民法院有必要探索通过向地方派出巡回法庭的方式,负责审理某些跨地区的、案情较为复杂的民事、行政案件。需要顺应司法规律、推进法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推进检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保障一线办案法官的数量和素质,并使优秀法官能够真正充实在办案一线。借助于分类管理,建立少而精的法官队伍,为法官提供充分的职业保障机制,并全面提升法官的办案水准。应当强化法官责任制,改变现行中的因审判集体负责而导致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脱节、职责不清的现象。应当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包括实行办案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尤其是要强化判决书的说理,以理服人,真正让人民群众从个案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通过司法公开可以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依法治国,要求建设法治社会。建立法治社会就是要全社会成员有序参与法治建设进程,真正实现民主的法治化,人人守法、和谐有序。一方面,要营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和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另一方面,通过法治确保社会自治。通过法律对公权力的约束,保障社会自我调节的功能空间,确保社会自治得以有效进行。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化,必然要求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功能得以发挥,使得社会自治和国家管理保持良性的互动关系。此外,要实现法律与道德、依法治国与道德教化的有机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曾言:“夫礼禁未然之前”而“法施已然之后”。中国的传统文化重视法律与道德的互补,我们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法治本身就是一种规则之治,只有在全社会人人诚实守信,崇尚道德,遵守规矩,才能奠定法治的基础。


  世事虽无尽,人心终有归。厉行法治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凝聚了广大人民的共识。在我国,法治既是一种伟大的社会实践,又是一种崇高的社会理想,它激励我们为实现法治社会而不断追求、努力。


  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因应着促进新的文明复兴的时代要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避免人类自杀之路,在这点上现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是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这种“独特思维方法”,就是天人合一、允执厥中、仁者爱人、以和为贵、和而不同、众缘和合,其核心是“和”,“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


  我们是“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民族,我们有“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很多就记载在我们的古代经典中,传承在我们的集体记忆里。中华文化中的精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精神滋养。今天看来,将其在中华民族推进现代化、实现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加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必然为人类恰逢其时的新的文明复兴,提供宝贵的精神资源。


  周虽旧邦,其命惟新。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肩负着推进一场新的文明复兴的时代使命。迎接这场并不逊色于文艺复兴的新时代的文明复兴,中国应该有所作为。


  对此,一个世纪前,许多敏感的中国知识分子就觉察到了。胡适早年曾说:“缓慢地、平静地、然而明白无误地,中国的文艺复兴正在变成一种现实。这一复兴的结晶看起来似乎使人觉得带着西方色彩。但剥开它的表层,你就可以看出,构成这个结晶的材料,在本质上正是那个饱经风雨侵蚀而可以看得更为明白透彻的中国根底——正是那个因为接触新世界的科学、民主、文明而复活起来的人文主义与理智主义的中国。”


  可见,“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的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有多重要,实乃古为今用,志在“其命惟新”。


  这些道理,深谋远虑,字字千钧。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永远不能离别的精神家园。正在接受现代市场经济考验和洗礼的中华民族,不会离别自己的精神家园。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激活我们的文化基因,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经世致用、古为今用,可以增强我们民族内心的动力、强身壮体的抗体和慎终追远的定力。


  青年学子的课本里,应该把古代经典留住。


  民族复兴的进程里,必须把文化之根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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