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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管好“放”还得管好“接”

(2014-07-18 13:03:00) 来自:新京报


    随着下放权力的增多,下面怎么“接”确实成了新问题。如果审批权只是从上往下倒了手,民众办事还是要折腾,这样的改革显然不彻底。


    7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出台政策措施推进情况督查汇报,并部署狠抓落实与整改。


    近期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27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督查。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是督查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从督查结果看,有一个现象引人关注。


    一方面,有些中央部门行政审批权力取消或下放的力度不够,或者数量少,或者重要的审批权没放。一些市场主体就反映,虽然通过简政放权,企业方便了不少,但是仍然存在审批部门多、层级多、收费事项多等问题。


    另一方面,部分基层政府对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能力不足,“接不住”的问题较为突出。有县级政府就反映,有些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里后,因为办事人员少、专业素质不高,“先天”不具备承接能力。


    上面“不肯放”,下面“接不好”,这是当下简政放权过程中,值得关注的问题,解决不好,会成为“一放就乱”的口实,影响人们对改革的信心和成效。


    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权,是民众呼声较高的简政放权改革。因为利益所在,一些部门舍不得放掉既得权力,尤其是“含金量”较高的权力,这算是老问题。本届政府对这个老问题,展现了非常坚决的态度,2013年国务院共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就达221项。而这次集中督查,也重点关注了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情况,再次体现中央政府督促放权的决心。


    但随着下放权力的增多,下面怎么“接”确实成了新问题。放权终极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给民众提供便利,如果审批权只是从上往下倒了手,民众办事还是要折腾,这样的改革显然不彻底。放权给下级政府是这样,放权给社会也是如此。放权不代表着放弃监管,督查组还发现,有些领域放权之后,有社会组织甚至变成了行使行政权力的“二政府”。这显然扭曲了放权的本意,值得警惕。


    随着简政放权的持续推进,下面怎么“接权”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突出。这就提醒,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有时需要“放了手,扶一程”。一项审批权从上往下转移,应该提前考虑到地方的配套制度、人员素质、乃至硬件设备等,和下放的审批权是否相匹配,如果存在不足,就得尽快协调解决。此外,尽可能地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就能化解“接不住”的问题。


    简政放权,开弓没有回头箭。放掉的权,同样不能换着花样收回来。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那些还舍不得放权,或者通过一些社会组织代管的“假放权”,要加大问责力度。说到做到,方能使改革更有公信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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