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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再发力:简化增值税率与营改增同步推进

(2014-06-21 09:14:00) 来自:证券日报




    财政部发文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中国增值税税率多达7档,简化合并增值税征税率,有助于减少因税率档位过多而产生的寻租空间。未来营改增完成后,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有可能进一步简化到3-4个档位。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增值税存在多档税率,会出现无法确定适用哪个税率、或者部分纳税人故意使用低税率的情况。”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看来,营改增可能要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将试点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接下来会进一步对多档增值税税率税率进行简化合并档次。


   “这次调整是整个营改增扩大范围以及未来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学家徐洪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要进一步扩大营改增的覆盖面,同时还要完善中央和地方增值税的分配体制,最终实现增值税立法。在目前情况下,此次增值税减并税率是在税制改革方面迈出了一小步,也是一个进步。


    今年3月,财政部税政司发布《2013年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报告称,营改增试点后,试点企业总体实现减税。同时,其下游企业因抵扣增加也普遍减税。据统计,2012年减税426亿元,2013年减税额猛增至超过1400亿元。


    而此次增值税简并统一的税改新政,无疑进一步体现了结构性减税的总基调。据徐洪才介绍,根据原有政策,自来水和小型水电企业是按照13%征收增值税,但由于进项税额抵扣较少,企业税负较重,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选择按照6%简易征收。而改革后按照3%的征收率,企业名义税负将直接降低一半。


   “简化税制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并不代表全部实行统一税制。若不加区别对待,不体现差别,便无法体现税收本身的调节功能。”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强调,究竟实行哪一税率是适当的,不只要看税制本身,还要看宏观层面能否促进经济增长,纳税人是否感到公平等,以求最终达到公平、效率和刺激经济增长相互协调统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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