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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科技企业兼具“小微”和“科技”双重特征。因为“小微”,所以缺乏可用作贷款担保的有形资产;因为“科技”,所以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高。这种双重特征为该类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始于1996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历程。1996年1月到2006年9月,全国质押总额不足50亿元,不及发达国家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金额。2012年,专利、商标、版权质押全国达成额度已分别达到了400多亿元、214.6亿元和27.51亿元。成绩是显著的,然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毕竟还处于初级阶段,具体表现为成功企业少、贷款金额少、贷款期限短,离企业的融资需求和国家的发展战略要求还有着巨大的差距。不少地方出现了“政府在支持,银行在试验,企业在呐喊”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政府直接财政资助机制、参与主体风险分担机制及交易市场建设机制的不完善。因而,迫切需要完善这些机制,完善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应当是“‘以价值评估机制为基础,财政直接支持机制为激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交易市场建设机制为依托,政府服务机制为保障’的,集企业、银行、政府、担保、评估、保险等机构于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质押融资机制”。 完善价值评估机制。影响企业能否获得贷款、获得贷款数额多少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是资产评估及其确定的评估值,我国质押融资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评估价值不够客观、缺乏公信力。完善价值评估机制需要政府和业界的共同努力。政府需要做到:加快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准则和指南体系;加快知识产权评估人才的培养和考核、提高评估人员素质、加强专家库建设、重视产学研合作;发展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鼓励和支持非营利评估机构的发展;加快知识产权评估数据库和案例库的建设。评估界要加强理论研究,创新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不断提升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修养、专业能力和水平;银行应该转变观念,重新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特性,建立新的贷款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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