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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无居民海岛资源保护与开发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 “海兴则国强民富,海衰则国弱民穷”。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岛资源丰富,拥有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海岛近7000个(不包括海南岛本岛和港、澳、台所属海岛),其中无居民海岛6500多个,占海岛总数的94%。海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非常特殊的区域,在国家权益、安全、经济、生态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陆地资源的约束趋紧,我国经济对海洋资源与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加强对海岛的认识,强化对海岛的开发、保护与管理,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历史使命。海岛及其周围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渔业、矿产、旅游、岸线资源和海洋能源,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海岛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基石,合理保护和利用海岛,对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和领土完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提高无居民海岛资源开发能力,既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需要,也是增强国防安全意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体现,是实现海洋强国目标的必然要求。 加强无居民海岛旅游保护与开发是发展海岛地区经济的重要选择 旅游业因其兼具经济和社会功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特点而被誉为“朝阳产业”。2009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要加快由世界旅游大国向世界旅游强国迈进的步伐。海岛旅游作为海洋旅游的重要形式,因能给旅游者以远离城市喧嚣和回归自然的心理感受而越来越受到游客的青睐,成为世界旅游市场中长盛不衰的热点。我国海岛大多地处海防前线,海岛县市区与隔海相望的陆地沿海地区相比,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大力发展海岛旅游,是发展沿海地区海洋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的重要选择。近年来,我国海洋旅游发展迅速,旅游空间不断扩大,旅游产品日益丰富,但主要集中在有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尚不多见。在2011年我国首批公布的176个可以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中,以旅游娱乐为开发功能定位的海岛达107个,约占总数的60.8%,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潜力巨大。 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应坚持“一岛一特色”模式 泰国普吉岛、印度尼西亚巴厘岛、韩国济州岛、西班牙巴利阿里及加那利群岛、美国夏威夷群岛等世界游客所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为国际海岛旅游开发提供了较为成熟的模式,其中印度洋上的岛国马尔代夫探索出了一种符合该国特点的海岛旅游开发模式,被称为“马尔代夫模式”。该模式的内容主要包括:海岛开发实行“四个一”原则,即一座海岛及周边海域只允许一个投资开发公司租赁使用,一座海岛只建设一个酒店或度假村,一座海岛突出一种建筑风格和文化内涵,一座海岛配套一系列功能齐备的休闲娱乐及基础设施;“三低一高”原则,即低层建筑、低密度开发、低容量利用、高绿化率。各岛开发实行极为严格的规划和审查制度,制定严格的、详细的环境控制措施等,其中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能不说是“马尔代夫模式”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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