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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诞生以来,灾害问题就一直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而存在,灾害的历史和人类的历史一样久远,并将始终伴随人类。自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经济时代以后,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干预和破坏愈加的严重,加之人口的恶性膨胀、财富资本的高度集中以及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灾害的加剧。据资料显示,与25年前相比,自然灾害发生的频次和严重程度有增无减,频次增加了3.2倍,年死亡人数和受灾人数分别增加了5.2倍和6.9倍,而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30倍。在一些受灾严重的国家,近10%的国内生产总值因灾损失。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成灾范围大。统计表明,我国20世纪90年代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每年都在1000亿元以上,平均年造成直接损失占GDP的5%。进入21世纪以后,自然灾害的损失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仅2008年的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51亿元。2010年4月的玉树大地震以及2010年8月的舟曲泥石流重大灾害同样损失惨重。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自然灾害,灾后救灾方式及其效果如何,也成为世人瞩目的热点问题。因此,研究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模式”,可以为我国在未来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短时间内实现经济恢复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也为国际社会提供灾后重建的“中国经验”。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有关对灾后重建及经济恢复问题的研究,始于上世纪40年代,其成果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美籍学者魏特夫以及法国魏丕信为代表的“中国救灾机制”的研究,分析了中国灾害救济诸多问题和结论。魏特夫在其著作《东方专制主义》(魏特夫,1945)中认为:中国是一个治水社会,为了更有效的治水,需要大规模协作,而协作需要纪律严明的从属关系以及强有力的领导,进而形成了“专制主义”的模式。法国魏丕信也是研究中国经济史的著名学者,他在《十八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魏丕信,2006)一书中指出:在保护国民免受或减少自然灾害侵袭的活动中,(那些救灾)制度和程序仍代表着一种有效的政府行为模式——这是—种值得认真研究的模式。 马克斯和恩格斯提出了灾害和社会发展逆动关系理论。他们认为灾害的发生和发展有其社会制度因素,并通过对东方社会结构和历史条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特殊性质进行了整体考察,形成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1]这一理论对我们进一步研究中国的救灾模式十分重要。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灾害经济问题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对灾后重建和经济恢复模式的研究不够深入,对此问题的零星研究观点可以归纳如下: 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上世纪80年代初期在“全国第一届灾害经济学术会议”上呼吁,对减灾防灾的措施要有实事求是的估量,对减灾防灾成本和效益也要进行计算,这个思想对后来灾后重建问题的思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郑功成在他的《灾害经济学》(郑功成,1998)书中阐述了灾害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及灾后经济恢复问题,他的成果为以后的灾害经济研究提供了基本框架。2004年孙绍骋的《中国救灾制度研究》一书总结了中国救灾措施、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基本情况,阐述了中国救灾制度的演变,考察了中国救灾制度的研究情况,对现行救灾制度的各个环节:救灾方针、救灾法律制度、救灾主体、救灾信息流动、资金流动等做了深入的分析和说明,并提出了一些对策等。2005年,康沛竹的《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防灾救灾的思想与实践》主要介绍灾情、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若干重大灾害及抗灾斗争、灾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救灾减灾机制、党的三代领导人的防灾救灾减灾思想、新中国成立以来防灾救灾的经验教训等内容。夏明方教授撰写的《历史视野下的“中国式救灾”》文章,针对国家救灾方式提出了:“老爸爸”模式:即十八世纪中国的“方观承模式”;“坏爸爸”模式:即晚清民国时期中国官方救荒事业的衰变;“新爸爸”模式:即从“太行模式”到“汶川模式”三个中国救灾模式。高建国研究员在5.12汶川大地震后,编写了《应对巨灾的举国体制》(高建国,2010)一书,主要强调我国是“举全国之力”的救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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