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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法规是执行好党的干部路线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塔城地委组织部认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把握好四个重点:
一、要把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作为重要前提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要把以德为先、崇尚实干、重视基层、创新发展、群众公认贯穿干部选任的始终。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干部德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在新疆,要尤其突出对政治品德的考察,对德有问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的干部,坚决不用。二要坚持“三个不吃亏”。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对在关键时刻往前冲的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在困难面前退缩不前的干部,要坚决调整下来。三要坚持重视基层。注重选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四要坚持鼓励创新。注重选拔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五要坚持群众公认。突出群众评价,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 二、要把有序扩大干部选任中的民主作为重要环节 有序扩大干部选任的民主,要体现在各个环节上,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在初始提名环节,要探索多种途径的提名方式,通过有序扩大提名范围,扩大党委和组织部门选贤任能的视野和人才来源。在推荐考察环节,要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把优秀干部纳入考察视野,做到好中选优。在酝酿决定环节,要探索差额酝酿,逐步推行干部任用差额票决制。同时,要逐步实现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常态化、长效化,使竞争性选拔干部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 三、要把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关键要增强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系统性,进一步规范考核内容,改进考核形式,使考核更加务实管用。要把换届考核和届中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强化经常性考核,使各种考核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为培养和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去年以来,塔城地区按照“以工作业绩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基本原则,以“工作实绩看算账、干部形象看民测、群众满意看民调、评优定等看总合,考核结果重运用、奖罚分明重激励、反馈整改重实效”为基本要求,创新制定了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全面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为重点的全方位量化考核,为选任好干部创造了重要条件。 四、要把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作为重要保障 深化监督,首先,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教育效果,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御不正之风。其次,要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提升“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全程记实,使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符合标准和程序要求。要扎实开展预防和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严重违规用人行为。第三,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发挥好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加大违规用人举报查核力度。要积极探索开展任前审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德行表现的监督考核评价,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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