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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用正确的方式表达正当的权利

(2012-10-20 12:23:00) 来自:大众日报/任宇波


        近日,砸穿西安日系车主李建利颅骨的嫌犯蔡洋被警方抓获,被深圳警方通缉的李某也自首,各地反日游行中打砸抢的嫌疑犯已经陆续归案,相信这些人乱施暴力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人为他们辩护,“怎么火烧赵家楼叫爱国行为,砸了几辆日系车就叫暴徒呢?”;有人怜悯,认为他们是表达爱国情感的一时情绪冲动;有人高举理性大旗,却停留于简单的道德批判与空洞的说教……纵容、事不关己的心态与思想懒惰,不仅对“如何爱国”这一问题没有任何建设意义,对引导民众理性表达正当权利更无丝毫益处。反对权利诉求的暴力式表达,用正确的方式表达正当的权利,不仅是公众参与社会活动的必修课,更是一门艰深的社会管理专业课。

        我们看到的暴力,并不一定就是暴力的全部。虽然暴露在舆论面前的大多是部分极端分子的肢体暴力,但更多不在现场的思想领域、虚拟网络中的暴力同样甚嚣尘上,而因其更隐蔽而被忽视,其危害也更深远。比如,一副教授当众掌掴一名老者,是肢体暴力,而其“大象走路,它能顾得了蚂蚁螳螂?”等偷换概念、蔑视嘲笑弱者的论调,展示和夸耀自己的不宽容、狂热,则是经过精心包装的思想暴力。一些人在表达爱国热情之时,眼中往往毫无原则,凭着一种简单、原始的道德义愤和情绪,强调站队,以施暴者的身份、以不合规则的理由来决定自己是否反对暴力。蔡洋就曾对母亲说,“网上对我一半支持一半反对。”不幸的是,他只看到了支持,却忽视了反对。网络虽然虚拟,却也能对现实中个体的行为产生一种推动力。但事实是清楚的,无论是在场的肢体暴力,还是相对隐蔽的思想、网络领域的暴力,都说明我们在表达正当权利时需要规则和理性的引导。

       追问暴力的成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无疑有公民教育欠缺和国民素质不足的原因,但有一个因素是必须要考虑和反思的,那就是规则教育的缺乏。长期以来,在情与法、德与法之间拿捏不准导致行为出现偏差的教训,比比皆是。然而,目的的正当性和手段的正当性是两回事,道德上正确也并不代表就契合法律规则。在现代社会,个人要想参与社会集体活动,不成为国家、社会的煽动分子和骚乱工具,必须以法律做为自身判断与选择的前提和准绳,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社会集体活动中的合法公民;而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过程中,法制、规则意识更应该成为相关管理部门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只有以规则来引导公众正确表达正当权利,来疏通公众合情合理地情绪宣泄,我们才能营造一个良性有序的社会。警方将这些施暴者绳之以法,就是对法制的坚守与维护,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

        诚然,如何理性表达权利,对我们而言,仍然需要时长日久、渐进的训练才能养成。但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规则意识深入人心,让法制和理性、而不是简单的敌我之分来引领我们的是非判断。这对维护一个社会的自由与秩序至关重要,也是一个社会正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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