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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过程中迁移农民的权益保护机制

(2012-10-15 02:46:00) 来自:光明网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与工业化和国际化同步的新型城市化,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特殊主体,迁移农民成为转型过程中制度变迁的核心。迁移农民一方面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土地和人力资本,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的迁移农民带来了“城中村”等社会问题。如何切实保障迁移农民的权益,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将成为影响未来区域经济发展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关键。

  迁移农民“边缘化”是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

  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静态指标是城镇人口的比例,而指标背后承载的则是人口的迁移、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文化的融合。

  形成农民迁移的原因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被动迁移,处于转型期的地方政府,出于对区域产业布局优化及城镇发展的需要,通过征地补偿和集中安置的方式,将农民与自身的土地使用权相分离;另一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中自发解放出来,进入第二三产业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此时也会出现离开本土的外出主动迁移情况。

  当原有土地的农业投资收益或征用补偿难以满足未来职业转换的资本积累和养老需求时,迁移农民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农民”的身份,只能依靠自身的人力资本获取未来收益,此时迁移农民就处于难以返乡的“半边缘化”状态。进入城市后,如果能够通过长期劳动合同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并享受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获得城市的身份认同,那么“半边缘化”状态就会消除。相反,如果迁移农民受到收入、文化特别是户籍制度等限制,不能享受就业地区的公共福利,就会造成既不能融入城市又难以返乡的两难境地,被“完全边缘化”。为了生存,被“边缘化”的迁移农民会在消费相对较低、文化氛围接近的地区聚集,形成“城中村”等特殊的城市化弊病,成为制约和谐社会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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