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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

(2012-07-12 00:00:00) 来自:广西日报/岑丽阳


  

    生态文明的实质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树立人和自然的平等观,把发展与生态保护紧密联系起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推进生态文明的保障机制,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更好地从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br>
    创新制度和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引入以公众参与为核心内容的社会机制,通过体制与制度创新,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法律、经济手段配合使用的利益导向机制,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逐步开展重大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健全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及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的统计与分析,进行环境资源与经济综合核算试点,深入研究和试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br>
    强化法制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依法治理轨道<br>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与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规范治理生态环境。积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环境法规体系,充分发挥环境和资源立法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约束作用。在法律制度上,应当逐步建立起由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等构成的较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抓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监管制度,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执法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br>
    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br>
    在政府调控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的环境管理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危害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各种有效监控体系,形成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有效能力。在市场引导方面,应当逐步建立有关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培育和规范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研究探索由资源税费、环境税费构成的“绿色税收”体系和资源、环境使用权的交易制度,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市场运行机制。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加快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br>
    建立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步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建立科学的绿色GDP指标体系,把生态建设和保护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从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政绩。树立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关约束和激励政策,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做法。通过用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评判政绩,正确引导领导干部处理好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关系。通过正确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青山绿水,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br>
    (作者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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