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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各地出现文化企业扎堆上市浪潮,以新闻出版为代表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纷纷改制组建文化企业。然而,文化企业上述重大经济活动隐藏巨大税务风险,加之,2012年一季度以来,各地税务稽查力度明显加大,税务稽查案件量陡增,其背景是一季度我国税收收入增长较去年同期大幅回落22.1个百分点。<br>
《2012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将资本交易确定为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文化企业的投资并购重组等行为势必面临严峻的税务稽查风险。双重因素下,税务风险管理应引起相关文化企业的足够重视。那么如何构建税务风险管理战略呢?<br>
明确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文化企业从成立至清算注销,税务风险可谓伴其终生。一方面,企业可能因税务核算违规遭致以较高税率核定征收或被处罚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可能面临因投资、并购重组缺乏规划,或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运营成本的风险。<br>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发布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要求,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包括:实现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br>
同时,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中有一条为“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有人认为,这条规定是企业重大经营行为税务规划的障碍。但事实上,这条规定并不构成企业重大经营行为税务规划的实质性障碍。实践中,界定“合理商业目的”难度较大。比如,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中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中明确要求“要有合理商业目的”,根据《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要求企业从6个方面说明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包括交易方式、交易的形式及实质、给交易各方税务状况带来的可能变化、重组各方从交易中获得的财务状况变化、重组活动是否给交易各方带来了在市场原则下不会产生的异常经济利益或潜在义务,以及非居民企业参与重组活动的情况。<br>
而在实践中,依据上述指标判断实操性不强,最终往往依据是否有一定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及资金流动来判定。因此,只要企业的税务规划符合税法要求,依然可以通过投资区域、投资架构、组织形式、支付方式的合理规划,实现税务成本最小化。可见,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合规,总目标是降低盲目经营带来的税务成本,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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