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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有甘南藏族和临夏回族2个自治州,天祝藏族、肃南裕固族、肃北蒙古族、阿克塞哈萨克族、东乡族、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张家川回族7个自治县,以及13个民族县、39个民族乡。根据2011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省总人口25575254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2410498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43%。全省共有54个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民族有汉族、回族、藏族、东乡族、土族、满族、保安族、裕固族、撒拉族、蒙古族等,其中,东乡族、保安族、裕固族为甘肃省特有的3个少数民族。甘肃省面积45.4万平方公里,其中,少数民族居住地区面积有19.4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3.2%,为全省总面积的将近一半。甘肃的民族关系在全国具有典型性。甘肃民族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甘肃的稳定与发展,是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br>
一是坚持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形成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三个离不开”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重要原则。这是中华民族形成的基本特点,也是制定民族政策的历史依据。“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是新形势下对我国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特点的高度概括,并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加强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行为准则。各民族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实现共同繁荣。为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原则,反对民族歧视、民族分裂活动。<br>
二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范例,也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通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落实自治权,为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为建立新型的民族关系提供可靠保障。<br>
三是大力发展经济。甘肃幅员辽阔,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的经济生活,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稳定最根本的保证。大力发展经济不仅是甘肃局部的问题,也是事关国家全局的战略问题。政治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经济发展是政治稳定的基础。广大各族人民的人心向背,是民族地区的决定性力量,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才能增强经济实力,才能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满足民族地区各族人民求发展、求富裕的迫切愿望,更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可靠的政治基础。<br>
四是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来自于少数民族群众中,他们熟悉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样他们与少数民族群众有着血肉联系和天然的感情,少数民族干部能及时地察觉和了解到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及民族纠纷酝酿阶段的情况,同时,一旦发生民族间群体性纠纷,少数民族干部利用自身在群众中的影响进行教育疏导和化解矛盾。因此,少数民族干部对少数民族的发展进步、各民族间的团结合作,有着其他干部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他们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特殊优势作用,为促进甘肃地区民族关系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br>
五是积极引导宗教为和谐民族关系发展服务。1991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概念。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甘肃是一个宗教氛围较为浓厚的地区,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民族,有信仰佛教的藏、土、裕固等民族,有信仰佛教、道教等宗教的汉族,这些宗教对当地信教群众的影响很大,因此要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利用宗教及宗教界人士在群众中的影响和号召力,大力宣传发展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重要性,发动群众积极投身于当地的改革中,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贡献力量,共同为甘肃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开创新局面。<br>
六是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增加民族教育投资,健全教育公平发展机制,为民族关系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及各级政府应通过政府拨款、社会集资等多种渠道增加对当地教育的投资,遵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发展战略,确保各项教育资金的彻底到位。着力提高农牧村教育质量,逐步消除城乡以及与牧区教育的不平等。通过调配城市优秀教师到农牧村支教等方式为促进甘肃地区民族教育发展,提高民族素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进一步推动甘肃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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