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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建设是社会建设应有之义

(2012-04-21 00:00:00) 来自:深圳特区报/郭忠华


提要

  社会发展给国民建设带来诸多挑战,在社会建设已成为当下国家建设的重点的背景下,那么,国民建设应当是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否则,“富强、民主、文明”的发展蓝图就只会是一种奢望,因为我们还没有为它的到来准备好社会基础。<br>
  现代国家建设取决于体制的完善、制度的架构,但更取决于国民建设的完成程度。只有具备良好的国民基础,制度、体制乃至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才有最终的保障。<br>
  A

  在30多年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市民社会已取得长足发展,但离我国的国民建设目标仍有较远差距<br>
  一个良好的政治体制不仅应当阻止“文革”类型的灾难性政治创伤,而且应当阻止“公权腐败”形式的政治之癌。在总结历史和现实的教训时,人们从领导体制、意识形态、历史文化、经济体制等角度进行了反思,但国民角度的反思尚做得不够。国家与国民互依存、互为一体。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政治体制刚建立的时候可能十全十美,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国民基础,最终也会变得弊漏百出。反之,则一种起初存在缺陷和弊端的政体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变得完善。国民建设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国民精神是更加持久的政治纠错力量。<br>
  改革开放十年之际,邓小平曾经指出:“十年来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对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够,教育发展不够。”不论政治思想有多少种意涵,经济建设与国民建设的失衡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时下,距离邓小平的讲话又过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国民建设的条件更发生根本改变。在许多学者看来,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可以同步发展,似乎市场经济发展了,国民精神也就发展了。实际上,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众所周知,亚当·斯密在作《国富论》以唤起市场经济的时候,还作《道德情操论》以提升国民的道德情操;约翰·洛克在作《政府论》以阐明自由主义之精义的时候,还作《论教育》以说明教育对于自由主义的重要性。因为他们都知道,缺乏道德约束的市场经济将变成“坏的市场经济”,例如,欺行霸市、假冒伪劣、自私自利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经济已基本成形,市场已成为调节社会生产和个体生活的基本力量。但从国民建设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也是一把双刃剑:市场经济可以催生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利益意识、契约意识、平等意识等,但问题在于,市场经济也可以摧毁对一个社会来说弥足珍贵的公益精神、集体精神、亲情友情等。市场经济可以是国民精神的创造者,但也可以是国民精神的终结者。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如果没有辅以相应的公民教育,它所催生的将不是现代公民,而是自私自利的唯我主义者。在现代公民与自私个体之间,我们还不能肯定不会走向后者。<br>
  日趋升级的社会流动性对国民建设提出的挑战。相关研究表明,居所的稳定程度与公民精神的发育程度关系密切,稳定的居所可以促进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互助网络和参与意识等。频繁的人口流动势必造成社会信任程度的减弱、社会联结纽带的松驰、社会凝聚程度的下降和公共参与的衰落等。投照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冲破了户籍制度的传统封锁而使人口流动变得汹涌如潮,市场的逐利性是驱动人口流动的持久动力。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口流动是市场合理配置劳动力的表现,因此是良性的;但从国民建设的角度来看,人口快速和大规模流动却使国民精神培育变得更加艰难。在艰难应对年复一年的民工流、学生流以及由于节假日而催生的游客流时,我们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想到大规模社会流动背景下的国民建设问题,更遑论形成明确的应对之策。<br>
  最后是多元化社会和后现代社会给国民建设带来的挑战。市场经济打破了我国传统高度同质的农业社会结构,利益的分化发展带来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这给核心价值的凝聚和提炼增加了难度。同样重要的是,后现代生活方式的来临为国民精神的培育带来新的难题。随着高技术的发展,有理由相信,人们的生活方式将更加“个体化”、“私人化”和“消费主义化”。塑造后现代生活方式的最有力力量莫过于电视和网络。时下,这两种媒介不论在中国还是世界都成为个体生活的基本组成要素。尽管两者都使共同体的范围得到无限延展,甚至覆盖整个世界。但是,这种延展是以共同体的精神作为代价的。电视和网络使共同体变得更加肤浅和空洞。早在近两百年前,托克维尔曾经警告:“当人们之间不再有巩固的和永久的联系时……是无法使许多人携起手来共同行动的。”<br>
  所有这些问题集中于一点:国民建设依然是一项未竟的工程。不仅国民精神的现状不容乐观,社会发展还给国民建设带来诸多挑战。如果“社会建设”已成为当下国家建设的重点的话,那么,“国民建设”就应当是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否则,“富强、民主、文明”的发展蓝图就只会是一种奢望,因为我们还没有为它的到来准备好社会基础。<br>
  B

  继续推进国民建设工程,必须合璧中西文化之精华,以成就中国之国民精神<br>
  面对今日之中国,可以说,要建设中国之现代强国,则国民建设工程不可不继续。要继续推进国民建设工程,必须合璧中西文化之精华,以成就中国之国民精神。梁启超在释“新民”之义时提出:“新之义有二:一曰淬沥其本所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本所无所而新之。”也就是说,国民建设必须立足本土,在淬沥自身历史的基础上,采他人之所长,补自己之所短。<br>
  首先是道德建设。道德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私德”和“公德”。无私德不能自立,无公德不能合群。“私德”体现在个人的私人关系上,包括对自己的要求、对父母的孝敬、对朋友的忠诚、对家庭的和睦等;与之相对的“公德”则体现在个体的公共关系上,即个体在团体或者共同体中的公共精神。中国历史重“私德”而疏于“公德”。梁启超曾经指出,通过圣贤所训示、祖宗所遗传,个人“有可以为一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家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乡、一族人之资格,有可以为天下人之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国民之资格”。言下之意,中国人有私德而少公德,他们严于修身、齐家,但缺乏国家思想,难于公共治理。私德可以成就合格的个体,但如果处理不好公共关系,共同体就无法建立,社会就成为一盘散沙。一个社会虽有无数洁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但如果公德厥如,国家将缺乏凝聚力。对于国民建设来说,私德与公德实不是对立的两端,实为一体两面。只有严于律己,妥善处理好自身的私人关系,同时又富有公共精神,才是一名真正合格的国民。欲为好国民,必先为好个人。<br>
  其次权利与义务建设。道德仅及于内心,现代社会除道德的一面外,还有法理的一面,后者表现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国民乃民族国家的公民,具有民族国家的正式成员资格,与这一资格联系在一起的乃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完整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是个体成为合格国民的前提条件。否则,个体无论在道德上有多完美,他都不成为国民。<br>
  C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越高,政治的公共性程度也就越高,公权力也就越为人民所用<br>
  搞好公民参与建设也是国民建设的重要议题。一个人可以宣称自己道德的高尚程度,一个国家可以宣称自己民主的发展程度,但道德高尚与否、民主真实与否却取决于个体或国家的行动表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越高,政治的公共性程度也就越高,公权力也就越为人民所用。反之,公民越来越淡漠于政治,政治也就越脱离公民的掌控而落入少数官僚政客之手,国家之公器也就越成为腐败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积极的公民参与不仅可以提高共同体的公共性,而且可以提高公民个体的公共意识、权利意识、合作意识、参与意识等。公民参与是将道德、权利和义务兑现成现实的途径。就我国下一步国民建设而言,激活已有的制度化参与渠道、开辟新的公民参与途径、普及公民的公共参与知识、培育公民的公共参与技巧当是公民参与建设的重点。<br>
  公民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养的结果,完善的公民教育非常重要。在西方公民共和主义的理路中,学校教育、军事服役、公共服务等都被看作是公民教育的基本途径。在现代民族国家,公民教育的地位愈加重要。我国已经建立起完整的学校体系,在公民教育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从公民教育的角度来看,公民教育的内容总体偏少,这种做法弱化了公民教育的效果。在重视学校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充分重视社会在公民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志愿组织、互助组织等在教育和锻练公民中的作用。<br>
  古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尽管已告别“民本”时代而行进到“民主”时代,但其所表达的国家与社会意涵没有过时。现代国家建设取决于体制的完善、制度的架构,但更取决于国民建设的完成程度。只有具备良好的国民基础,制度、体制乃至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才有最终的保障。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指望政治发展不会再出现曲折,国家有望达至富强、民主、文明的理想之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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