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所说的文化产品包括影视、动漫、戏剧、小说之类的文艺作品和诸如主题公园、名人旅游场景之类的文化旅游产品等。<br>
反映历史文化的文化产品必须保真,即必须反映历史文化的真实,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得上创新。这里所说的创新,是指通过艺术创作并辅之以必要的新方法、新手段(含科技手段),使历史记载的人物、事件、制度、生产、生活以及民风民俗、文化理念等得到艺术化的生动活泼的再现。例如反映历史人物的文学作品,必须反映这个人物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及其经历,使之得到艺术再现,在不违背上述历史文化真实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作家想象的空间进行虚构,从而使历史人物变得鲜活起来,使他(她)的性格活脱脱地呈现给人民群众,使他(她)的经历和生活等得到合理演绎,使他在各个时期周围和交往的各种人物得到生动活泼的再现,使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得到展现,从而既能使受众从中汲取历史文化知识,又能从中受到感染、借鉴、启迪和教益。即使是虚构的人物及其情节演绎,也不能违背历史文化的真实。比如说穿越剧在欧美等国家早已出现,但穿越到什么时代和国家,就会反映这个时代和国家的历史文化,如衣食住行、制度、事件、风情等,都不会相违背。即使描写穿越剧中的主人翁为了爱情还是什么原因费尽心机和努力想改变某个历史事件的结果,最终还是无功返回现实世界。穿越剧可以使人重温历史,启发人的想像,增添人的情趣,我们完全可以搞穿越,但决不能违背历史文化的真实。就是说,人物和情节都可以虚构,但穿越到秦代就必须要反映秦代的制度、文化等等,包括建筑风格、人物衣饰之类;穿越到唐代同样要反映唐代的制度、文化等等。涉及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可以根据剧情进虚构和演绎,但决不能明显地违背历史记载中的真实。即使是误乐节目,也决不能借对历史文化的恶搞来取悦部分观众。相反,通过艺术表现方式贬斥那些不懂历史文化、不尊重历史文化的粗俗之流丑谬的言行举止,从而博得观众一乐,反倒成为好的方式。例如,相声《关公战秦琼》就是很好的例子,令观众从嘲笑相声中表现的主人的无知和粗俗获得愉悦。<br>
其实,即使是描写现实的作品,也必须反映现实的真实,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还是环境乃至各种人群的生活,都必须反映真实。在此基础上强调创意、创新。强调作家深入社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体验生活,深度了解社会生活实际,从而艺术而又真实地反映我们的火热生产生活,是我们国家的作家们创作反映现实作品的一惯传统。<br>
事实证明,无论是历史文化题材的作品,还是现实题材的作品,处理保真和创新关系水平越高,其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便会越大,越持久。反之亦然。否则,即使能哗一时之众宠,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更难以走 出国门在国外立足。主题公园的旅游项目内容、人文旅游场景所展示的内容等等,也必须遵循上述道理。<br>
然而,近年来,我国一些以历史文化为题材的文化产品失真、乱真的现象相当严重,其中又以影视之类的文艺作品为最。例如一些穿越剧胡乱编造,在随意穿越中随便编造剧中主人与历史人物的关系和情节,不管这种关系的形成和情节的发展在当时社会是否有可能,是否违背当时的历史文化,更不要说其他了。有的宫庭剧,连宫女都可以随意出入宫庭,满大街到处乱窜。编者连古代宫内宫外两重天,一入宫庭深似海,从此父母不相见的道理都不懂!有的历史剧竟然常识性错误频出,真让人哭笑不得。更有甚者,借恶搞历史文化来夺人眼球,赚取线财,颠覆文化价值观,将文化之魂真善美倒置,真可低俗、庸俗、媚俗。这样下去,必然会搞乱历史文化,误导观众特别是误导广大青少年,会导致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使人们觉得历史文化无所谓真实,没必要去求真。由此进一步发展,势必会导致对现实是否要求真也无所谓,进而会助长玩世不恭,其为害之大决不可小视!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br>
第一,国家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旅游局等联合发文,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尤其是规定有关机构把好文艺作品等有关文化产品出台前的审查关,同时把好文化市场检查关,决不让此类文化产品流向社会。促使作家和其他文化产品策划人、创作者必须要具备较为深厚的历史文化功底,将反映历史文化的真实作为创作历史文化题材类文化产品的重要原则,并形成共识进而成为常识。<br>
第二,培养和建立起一支强大的文艺评论家队伍,形成一种导向,引导并约束作家和其他文化产品策划人及创作者处理好保真和创新的关系,从而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效益。<br>
第三,媒体配合,造成强大的舆论导向,一方面进一步引导和约束作家和其他文化产品创意、策划者处理好保真和创新的关系,一方面培育广大观众或受众健康的欣赏习惯,从而逐渐形成共织,不仅不受上述不良文化产品的负面影响,而且一经发现便自觉予以抵制。<br>
第四,政府和相关机构在制订文化产业政策时,规定在对有关项目资助、以奖代补、评优评奖等等时,都必须将此类项目排除在外。<br>
我们 相信:通过以上多项努力,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