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除了少数人在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领域通过私有化侵蚀全民的利益外,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发展主要不是依靠市场力量推动,而是迷信政府力量,迷信国有企业。<br>
建立新机制:个人所有制为基础
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提供了可能。<br>
放眼全球,中国是在宪法上明确规定土地等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的市场经济国家。从马克思那里可以清晰看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经济效率较高的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之上。换言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在解决效率以后提出的公平概念,但是,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不能满足生产资料的公有,因为它仅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的社会主义过渡阶段形式,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本身,社会主义需要“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显然,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不仅是对私有制条件下的不公平否定,同时也是对公有制条件下的低效率否定,它是否定之否定,即个人所有制是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br>
正确理解马克思提出的个人所有制很重要,它对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0具有指导性意义。在今天我们没有完全解决效率的前提下,生产资料的公有化程度应当取决于效率的高低,片面追求公平与片面追求效率都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从当前效率还不高的实际出发,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没有必要无所不包,主要可以限制在以土地、矿山等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上,以避免因为资源垄断带来的效率损失,一些可以再生的资源或生产资料,如厂房、设备等完全可以让私人所有。在效率与公平统一的问题上,公有制的生产资料范围大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公有的生产资料,在不牺牲效率的前提下实现先富带后富,让全民共享发展的红利。<br>
在效率较低的发展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利益共享集中体现在土地收益的分配上。土地资源不仅自身具有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还具有吸附发展红利,保值增值的能力。经济学已经证明,在市场竞争充分时,无论是采取租佃制(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还是工资制(两权不分离),都可以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将全民所有的土地增值部分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以不牺牲经济效率实现社会公平,而且因为土地收益全民所有,地方政府没有了炒地的积极性,地价人为的泡沫化得到了有效抑制,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房地产与股票市场的投机风险,全社会生产低成本的比较优势得到有效保护与发挥,国民经济在较长时期内得以稳定增长。同时,土地收益全民所有还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对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的合理投入,避免对土地资源与虚拟经济的过度投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与活力。<br>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公平与效率不仅可以统一,而且还应当相互促进与发展。今天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除了少数人在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领域通过私有化侵蚀全民的利益外,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发展主要不是依靠市场力量推动,而是迷信政府力量,迷信国有企业,结果导致效率的提升建立在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基础之上。此外,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虽然为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创造了条件,但是,有限的资源在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的环境中运行,很难完全满足全社会公平的需要,导致现实的社会公平实现是低效率的。针对没有公平的效率,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变大政府小社会为小政府大社会,从而为市场竞争的公平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让公平的市场竞争成为提升效率的主要推动力量。鉴于无效率的公平,在政府有限的财政资源还无法最大限度满足民生需要的前提下,除了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运行与服务的效率,还需要在社会公平的三个不同层面上狠下工夫,让有限的财政资源在社会公平中发挥最大效用。<br>
综上所述,在经济效率仍需大力提升,贫富差距仍在不断扩大的前提下,以牺牲效率换取公平与牺牲公平提升效率都是不现实的。社会主义的3.0需要我们探索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公有基础上利益共享的实现途径,需要我们探索包括生产资料公有民营在内的个人所有制实现形式,需要我们加快推进以市场化为指向的机制与体制改革,通过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通过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让政府在社会公平中发挥主导性作用。<br>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