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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重点建设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产品主产区”。即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农业战略格局。东北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专用玉米、大豆和畜产品产业带。<br>
凡8、9月份去过黑龙江建三江的人,都被那浩渺无际、略泛金黄的绿色、接天连地的“万亩大地号”——水稻田所深深吸引,被现代化大农业的气势所震撼,模式化栽培,机械化作业,规范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从选种育种、插秧栽培、除草施药等田间管理,收割收获,储运加工,无不渗透出现代农业的气息,沁人心脾,令人耳目一新,深深为号称“中华大粮仓”、“中国绿色米都”、“北大荒、北大仓”的建三江而骄傲和自豪,深深的为13亿人口的中国能打造出这样一片“净土”、“绿地”、“粮仓”、“水稻产业带”而信心十足;深深为建三江人“居住在现代化的都市里,耕耘在广袤的田野里”,其柔美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主体功能明确,各种要素相得益彰的和谐共融场景所折服,敬佩和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试想,“七区二十三带”粮食和农业主产区若都是如此模样,中国粮食安全之大幸,国人之大幸。<br>
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位于三江平原东部(三江即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是世界高纬度粳稻种植面积最大的地区。建三江有15个国营农场,总人口20万人,辖区面积1.24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00万亩。耕地面积占黑龙江垦区的1/4、黑龙江省的1/18、全国的1/180;粮食总产量占黑龙江垦区的1/3、黑龙江省的1/8、全国的1/90;商品率达95%以上。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010年水稻总产首次突破百亿斤大关,达到108亿斤。一举创造了粳稻区域种植面积、单产、总产、均质化程度等“四项全国之最”,建三江在全国首创了粮食生产“三四五”“六七十”科学体系。“三全程”即旱育壮秧全程模式化、生产栽培全程机械化、产品质量全程安全化。“四专用”即专用品种绿色种植、专用品种收获贮存、专用品种精深加工、专用品种市场销售。“五标准”即农时界限标准化、水稻用种标准化、旱育用秧标准化、田间作业标准化、人员素质标准化。“六体系”即全程机械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栽培技术体系、农田基本建设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科技创新培训体系。“七个化”即设计工程化、生产工厂化、监控智能化、管理集约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人员知识化。“十精确 ”即精确备耕标准、精确农时标准、精确壮秧标准、精确耕作标准、精确插秧标准、精确灌溉标准、精确施肥标准、精确植保标准、精确收获标准、精确品质标准。作为粮食主产区的建三江具备以下几个特点:<br>
战略地位突出。建三江地处世界闻名的三大黑土带之一,人均占有耕地55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5倍、世界的15倍,土地集中连片,三江环绕,七河贯通,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具有发展绿色生态粳稻米产业基地的优越条件,独特优势,巨大潜力。水利资源丰富。充分利用地理环境优势,建成了乌苏里江八五九、勤得利、青龙山等四大灌区渠首和主灌渠工程,总灌溉能力将达到750万亩,占全分局耕地面积的2/3以上,占水稻面积80%以上。生态环境优越。区域内大气质量、水体质量、土壤清洁度和草原、森林、植被的天然程度均为全国少见。建立了洪河、挠力河两个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先后被国家部委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局”、“中国绿色米都”、“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区”称号。产业体系完善。农业产业化水平高,拥有集群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基地+农户”的特征非常明显。种子生产、生资供应、电力保障,销售网络的建立等配套服务行业都有了长足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粳米研发、种植、储备、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链条。科技水平领先。始终坚持农业科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全局科技贡献率达75%,先进技术应有率达90%,高于全国平均值38个百分点。机械化程度高。先后从国外大批量引进智能大型农业机械,农机装备水平已达到或超过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形成国内最大的农业机械群,全局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32万千瓦,综合机械化率已达97%,农业人均生产粳稻54吨。粮食储运能力较强。区域内有13个粮食储备库,其中有6个国家级大型粮库,最大仓储能力达到300万吨,储存规模为亚洲之冠。辖区内拥有全国第一条支农铁路—福利屯至前进延至抚远铁路线,佳抚公路、建虎公路穿境而过。地缘优势明显。建三江东部和北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界江长达230公里,成为我国对俄开放的前沿。已经收回的黑瞎子岛正在建设中,即将成为建三江对俄贸易的重大通道。<br>
不仅如此,黑龙江全省作为全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在全国占有重要战略地位,近3年该省以平均每年100亿斤的速度增长,粮食总产先后跨越700亿斤、800亿斤、900亿斤和1000亿斤四个大台阶。之所以实现“八连增”,归结于大兴水利,现代农业的大农机作业,高科技数字化运作,农业大合作,加上好天气助力,惠农政策的落实,促使北大荒演变成为北大仓。象黑龙江这样的粮食主产省同样也面临提升粮食产能多重挑战,主要是种植结构调整受限,提高单产难度增大,黑土地变薄,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面临挑战,农业经营成本加大,效益递减,气象条件极其不稳定,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及早应对粮食主产区面临的问题,在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设计,乃至立法层面,立足粮食产能增加,加大种粮农民收益,谁种粮谁得补贴,谁调粮谁收益,保护种粮积极性,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同时也保护和构建绿色生态自然坏境,这项工作尤其重要,迫在眉睫。<br>
几点思考和建议:<br>
象建三江这样的粮食主产区弥足珍贵,不愧为“中国绿色米都”,支撑着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足够的有机绿色粮食,同时确保粮食主产区自然生态环境良好,为子孙后代留出蓝天碧水绿地。一定要采取综合的政策措施,必要时以立法形式加以固定,建立粮食主产区如同生态区一样的补偿机制,保护耕地和粮田,提高粮食产量,搞好搞活粮食流通,让种粮人有地种,让种粮人会种地、能种地,始终立足国内解决粮食安全问题。<br>
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粮食主产区主体功能带架构和政策体系框架。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从提供产品的角度划分,或者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或者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或者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在关系全局生态安全的区域,应把提供生态产品作为主体功能,把提供农产品和服务产品及工业品作为从属功能,否则,就可能损害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譬如,粮食主产区的主体功能是提供粮食产品和生态产品,若大量占用耕地和大规模搞城镇化和工业化,就会损害粮食生产能力,对粮食和食品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同时也破坏生态自然环境。因此,必须区分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开发的主体内容和发展的主要任务。<br>
一是粮食主产区的功能定位要明确,就是提供商品粮和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在粮食主产区不允许把工业和城镇化发展作为主体功能。把农产品主产区作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为了切实保护这类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区域的耕地,使之能集中各种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也可以使国家强农惠农的政策更集中地落实到这类区域,确保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农村面貌不断改善。此外,通过集中布局、点状开发,在县城或大的城镇适度发展非农产业,可以避免过度分散发展工业带来的对耕地过度占用等问题。<br>
二是为解决粮食主产区财政困难等突出问题,应实施特殊的扶持和补偿政策,并逐步建立机制。 粮食是国家自强、民族自立、民生保障的基本战略物资,解决我国的粮食问题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的基本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之策,粮食主产区是提供商品粮源、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地。对粮食主产区实行特殊的保护政策,事关国计民生,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从社会和民生的角度看,粮食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粮食生产是一种带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从产品生产效率的角度考察,粮食是一种自然与市场风险大、供给与需求弹性小、投入回报率低的产品。对粮食主产区实行保护粮食耕地和支持粮食生产的补偿政策,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适应粮食主体功能区要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应继续完善粮食主产区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奖补力度,引导并帮助地方建立基层政府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增强粮食主产区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能力。中央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标准财政支出测算中,应当考虑属于地方支出责任范围的粮食主产区以及生态保护支出项目和自然保护区支出项目,并通过明显提高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加大对重点粮食和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七区二十三带”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象建三江这样的粮食主产区要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等各项扶持的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乃至用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省级财政要完善对省以下转移支付体制,建立省级农业、粮食及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粮食、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切实保护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的奖惩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地区间横向援助机制,探索建立粮食主销区或粮食调入区补偿粮食主产区和调出区的利益机制,粮食调入或生态环境受益地区应采取资金补助、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对重点粮食、生态功能区因加强粮食生产和流通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以及造成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这里着重应该强调和重视的是,粮食主产区具有生产粮食产品和生产生态产品的双重功能。粮食生产一方面是利用自然、消耗资源、形成排放的粮食产品产出过程,但同时也发挥了保护生态、美化田野和环境、吸收二氧化碳、制造氧气、消化排放、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的作用。因此,将粮食主产区纳入生态补偿政策的扶持范围,或采取与禁止开发区基本相同的补偿政策,既是国家主体功能区配套扶持政策的应有之义,也是人类对主产区粮食耕地的生态关怀和对“衣食父母”的人文关怀。<br>
同时应加大各级财政对重点粮食生产区的投入力度。在定范围、定面积、定功能基础上定经费,并分清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br>
二要及时科学调整粮食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政策。国家致力于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中央政府负责全国的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粮食总量平衡,统一管理粮食进出口,健全中央粮食储备,调控全国粮食市场和价格,支持各地发展粮食生产,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促进和保护国内农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水土资源保护、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切实把中央强农举措不折不扣贯彻到基层,惠农政策不缩不减落实到农户,引导农民发展粮食生产。主产区要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全国提供稳定的商品粮源。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要确保稳定现有自给水平,坚决防止和纠正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倾向,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产销衔接,完善粮食储备,提高保供稳价能力。实际上自1994年粮食和粮食工作就实行了省长负责制,也就是中央和地方粮食安全分级负责制。基层同志认为,粮食安全分级负责制要善于发挥地方粮食流通工作的积极性,目前中储粮和地方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收购等流通环节方面的利益纠结,由来已久,主要是体制机制造成的。单纯倚重中储粮的做法不符合粮情和国情,决不能既当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受益者,又当“红顶”商人赚市场的钱,这种体制运行以来,各种矛盾凸显,必须在体制机制上加以改革。目前最低收购价政策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和价格平稳,兼顾国家利益,无疑都是一项利好政策,执行的效果相当不错,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一是收购执行主体只有中储粮系统等央企不够全面。中储粮系统因各种因素至今没有形成粮食购销网络,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几十年的购销网点却派不上用场,闲置已久。这就是一种浪费资源的行为,期望搞承储库点,延伸库点,都是一些人为因素,不尽科学合理,也容易造成短视行为。为什么不能把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收购的主体呢。与其产生内耗,争抢粮源,造成市场不远ǎ蝗缬行д献试矗餐莆樟冈矗榷讣郏衅鹗谐 1收呷衔壳暗胤焦辛甘彻合笠涤胫写⒘赶低巢⑿惺抢沸纬傻母窬郑刂醒肫笠祷裕谝欢ǔ潭壬虾鍪雍腿趸胤街嘏┳チ副9┯Φ幕浴R险娴鞑檠芯科湓诵械闹柿俊⑿Ч凑庵痔逯频睦状笮。词欠裼欣谡莆樟冈矗榷甘呈谐『图鄹瘢皇欠裼欣诔浞掷孟钟械牡胤搅甘巢执⑸枋┖腿嗽钡挠攀疲皇欠裼欣谡献试矗凼盗Γ浞掷檬谐『凸液旯鄣骺卣饬街质侄危Χ酝庾柿甘称笠档木赫皇欠裼欣诶霉省⒐诹礁鍪谐 ⒘街肿试次宜茫皇欠裼欣诮⒔∪摇⑹ ⑹小⑾厮募兜牧甘炒⒈福⒒臃旨陡涸稹⒒ハ嗖钩洹⒐餐Χ缘摹靶钏亍弊饔茫苊獬鱿种馗唇ㄉ琛⒗朔炎试矗诤模懒冈矗焕诹讣酆褪谐∥榷ǖ木置妗?br>
在调研中基层粮食部门的同志建议,国家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粮食立法为基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目的,以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和利益为归宿,明确粮食流通政策措施,发挥好中储粮和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两个积极性,调动中央和地方抓粮促农保安全两个积极性,二者不可偏废,把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明确为最低收购价收购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主体,实行在地检查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正确引导粮价趋于合理空间,立足粮食供求紧平衡,确保国内粮食安全。<br>
三要建立健全地方粮油储备体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常抓不懈。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从调查的情况看,省级储备比较充足,市以下储备一般都达不到合理储存规模,品种结构也不尽合理,特别是县一级粮食储备,更是差强人意,达不到国务院关于建立“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储备要求,有的县(市、区)单纯强调财政困难,根本没有建立地方粮油储备。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流通,确保城镇居民有效供应的今天,这显然不符合政策要求,不符合市场调控的需求。<br>
应重新核定市地及以下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目前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是在2004年粮食实行“三放开”时建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粮食生产和流通形势的变化,主要是随着进城务工人员大量增加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现在看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严重不足,况且建立之初有的地方或是规模不足,或是落实不到位。当前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十分迫切和必要,一是从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看,粮食连续七年丰收,有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的物质基础,同时产销出现了新的平衡,也需要充实储备。二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锐减以及社会存粮大幅下降,进一步凸显地方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2004年以前,地方粮食购销企业常年保持较高的库存,成为政府调剂粮食余缺,稳定粮食市场,应付特殊需求的重要物质基础。2004年粮食收购放开后,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了改革改制,多数农村粮管所实行了兼并、破产、重组等民营化改革,少数粮库按照市场应按照国务院“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要求,对目前地方储备粮的储备规模重新测算,不足部分,尽快建立,储存到位;没有建立的,要立即落实规模,充实到位。同时根据居民对成品粮油的需求,测算城镇居民的成品粮、食用油的应急需求量,部分改变地方储备粮的存储形态。对成品粮油(可以是小包装粮油)的存储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保持常态下的存储数量,并及时进行轮换,建立财政一揽子统筹解决地方储备粮油轮换盈亏的有效机制,既要保证市场调控和应急的需要,又能化解承储企业轮换的市场风险,使地方储备粮油和应急成品粮油有序流动起来,减少费用开支。<br>
改革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可以用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解决粮食主产县即是财政贫困县,储备资金不到位的问题。目前粮食风险基金建立于90年代,一般基数比较低,特别是粮食主产区,财政状况较差,因此要按规定要求,增加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的规模,要按照国家要求,全部取消主产区地方财政资金配套,结余资金解决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本息,大力资金扶持粮食产业化发展。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向主产区倾斜,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加快实现粮食主体功能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力增强、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建立起保供稳价,粮食安全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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