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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基层工作 克服“四种危险”

(2011-09-06 00:00:00) 来自:人民网/朱布红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的摆在全党面前。在基层工作中,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学习创新、务实求实、依法守法,保持清醒头脑,常怀忧党忧国忧民之心,恪尽职守,防微杜渐,克服“四种危险”。<br>
  坚持以人为本,克服精神懈怠的危险。在基层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民主政治需求和社会价值取向需求。目前,就绿春县而言,解决“民生”和“民富”问题,提高人民幸福生活指数,是各族群众的强烈愿望。我们要抢抓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的重大历史机遇,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加强民族团结和谐进步上动脑筋、想办法;在围绕增收调结构,突出特色闯市场,依靠科技增效益上下大力、出实招;在全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突破基础设施落后、体制机制滞后、劳动者素质偏低等瓶颈上找契机、大作为;在深化边疆解“八难”,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有建树、有口碑。<br>
  坚持学习创新,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面对新机遇,社会管理方式和服务人民的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我们既要善于继承前人的传统、广闻博学、笃学善思,吸收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为我所用,做善于学习的领路者;也要勇于披荆斩棘、敢于探索、敢于实践、开拓进取,做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同时懂得发挥自己的特长、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百折不挠,做锐意进取的开拓者。崇尚学习、善于思变、不断创新,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增强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br>
  坚持务实求实,克服脱离群众的危险。把为民解困作为“第一义务”,把群众脱贫致富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做到知民情、解民困、顺民意、谋民富。在工作中,比能力不比学历,比做功不比唱功,比和谐不比和气,比口碑不比奖杯。在群众“最难”时送温暖,在群众“最急”时见真情,在群众“最怨”时解疙瘩,做到民需我应,民难我帮,民困我解。绿春县地处边疆民族贫困山区,基础设施薄弱,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发展面临的困难重重,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日益增多。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敢于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到问题复杂的地方去,到群众有怨气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动的地方去,勇于查找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到重大原则问题不含糊,难点棘手问题不回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干一些为基层打基础、谋长远的“基础工程”,为民解困、雪中送炭的“暖心工程”,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滞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由常规性服务向创造性服务转变,使服务内容更周到、服务方式更贴心、服务效果更显著。<br>
  坚持依法守法,克服消极腐败的危险。首先,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优秀典型为镜子,炼党性、修官德、正品行、保清廉,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其次,依法行政。法治进步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推动生产力的一股强劲动力。要坚持“抓法治建设也是抓发展”的理念,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责任效能阳光政府,推动政府“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让行政程序遵循“轨道线”,给权力运行套上“紧箍咒”,对政府服务晒出“明白账”,重点搞好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第三,在群众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培养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诉求合法的良好习惯,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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