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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执政能力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2011-09-03 00:00:00) 来自:人民网-理论频道\王平君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能否提升执政能力,执政能力的高低,其最终的评判标准是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七亿多农民的重大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难题之一。能否切实解决七亿多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无疑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检验。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医疗保障系统能否成功建立起来,关键还是在于党能不能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实现政府的科学化管理。<br>
  一、新农合的实践彰显党的执政理念的更新

  进入新世纪之后,为了根本解决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出现的患病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党和政府积极转变执政方式,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政策指导而不再是群众运动和强迫命令的方式,积极推动了新农合的发展。同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农合突破了计划经济下农村集体经济的福利制度的范畴,由社区医疗保险发展成为国家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大大提高了农村医疗服务的可及度、筹资能力、保障水平和公平程度。“到2008年底,全国参加新农合人口达到8.14亿,已经超过了农村居民人口总数,开始逼近农业户籍人口总数。”[1]新农合提前完成,合作医疗受惠人数大大增加,筹资额度大幅提高,大病住院和门诊补偿率也都有很大提高。<br>
  新农合的快速发展的动力源于党的执政理念的转变。随着我国工业化积累这一历史任务的基本完成,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只有解决好民生问题,广大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整个社会才能和谐稳定。”[2]作为重大民生问题之一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也得到党中央前所未有的重视。2010年5月28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世界医药卫生发展趋势和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民生问题。”[3]对民生问题的重视,更新了党的执政理念,使党和政府由重视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供到重视患病农民的获取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由重视对医疗服务市场宏观运行转向重视微观主体的发展,这对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的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既然“健康既是一种消费,它可以使消费者感觉良好,同时又是一种投资品”,[4]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本的储备,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那么解决七亿多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也就成为急需,新农合应运而生。新农合的提出和试行体现了党具有执政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能力、运用财政经济手段推动社会进步的能力和调整不同利益群众关系等能力。<br>
  当前,新农合方兴未艾,各项制度已经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其补偿制度、基金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相关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急需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法规,相关的配套制度需要同步推进,制度理念还需要深入人心,这些仍然构成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br>
  二、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是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br>
  党的执政能力是通过政府科学化的管理加以实现的,政府管理是否符合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体现了党执政能力的强弱。能否推进惠及七亿多农民的新农合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科学化管理的重大考验。当前,党和政府必须进一步积极提高执政能力,推动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政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br>
  (一)平衡医疗服务机构、医药企业与患病农民的利益博弈。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医疗资源出现了市场化不当的问题,医疗服务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药养医,开大处方,做不必要的检查,诱导患者需求。加之“政府对医药行业监管无力,造成国内药品批发环节的低效率和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和所有制歧视,抑制了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限制了公平竞争,造成当前医疗价格虚高的状况。”[5]在医疗服务机构、医药企业和患病农民三方博弈中,因信息的不对称,医疗服务机构有着优于患病农民的利益博弈优势;供方之间竞争的缺乏以及供需双方竞争的不足,使医药单位也拥有优于患病农民的利益博弈优势。分散的患病农民缺乏与医疗服务机构和医药单位议价的能力,造成医疗服务费用的畸高而其增长远高于农民收入的增长,以致形成农民无钱看病,“小病拖,大病扛”的严重问题,这已经威胁到社会人力资源的安全和社会的公平公正,已经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面对已经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医药企业,与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处于弱势的个体农民,政府必须坚决平衡三方的利益博弈。否则,即使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他们获得的医疗费用的补偿也可能为医疗费用的上涨所抵消,也就是说政府补偿需方可能等同于补偿供方,而不是补偿真正的弱势的患病农民。能否平衡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和农民群众的利益关系是对党能否坚持执政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能力、整合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首要的考验。<br>
  (二)应对市场的道德风险和市场逆向选择。“医疗费用的上涨的根源看似在于医疗机构的市场化,其深层原因是医疗服务市场结构不健全。医疗服务市场由医患双方单线关系所主导。”[6]我国七亿多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与市场经济并非根本对立,它的最终解决也离不开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推动,农村医疗服务不可能倒退到供给制。实践证明,以新农合为中心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但是,缺乏监管的市场经济难以避免道德风险的出现,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医疗市场下,医疗服务机构往往会凭借专业知识的垄断“诱导需求”,[7]提供大量的检查、开大量的处方,诱导农民过度的医疗消费,形成供方“原生道德风险”。[8]它是医疗服务市场道德风险的主要问题,患病农民也会存在“道德风险”,一般是由医疗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派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只是限制参合农民的“道德风险”显然是舍本逐末。在制度安排上,“新农合定点服务倾向于公立机构,强化了公立医院原有的垄断地位,不利于费用的控制。”[9]医疗服务单位垄断地位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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