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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迫切需要选择财产公示的“突破口”

(2011-06-12 00:00:00) 来自:人民网/黄豁


 

  中国当前的转型是“改革”而不是“革命”,不单需要敢于硬碰硬的勇气,更需要建设性的智慧,有时还必须妥协。建设一个理性、客观、公正的社会,就需要摈弃非黑即白、全面清算的“斗争哲学”,以理性务实的精神破解财产公开难题。从历史经验看,任何好的改革得以推行,都应该是妥协的结果,有时甚至要做出艰难但正确的让步。<br>
  和谐社会绝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现代社会,化解冲突的最佳途径无非是谈判、协商,寻找利益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均衡点”,达成契约。当然,采取诸如“既往不咎”的妥协方式,必然让一些问题官员逃脱惩罚,但这是社会进步所必然付出的代价,有代价地推进财产公开,总比财产公开一直推行不了的代价小。<br>
  妥协不是不作为,稳步推进不等于原地踏步。随着社会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的高涨,当前迫切需要选择财产公示的“突破口”,然后稳步推进,用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平稳推动社会进步。稳步推进财产公示,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空间换时间”,另外一种是“以时间换空间”。<br>
  “以空间换时间”,即选择部分人群(比如新提拔干部、新进公务员或司法等重点行业)进行试点,先将“突破口”限定在一定空间内,在运行检验后,然后逐步推广。今年恰好是换届之年,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利用大批干部走上新岗位的契机,可以选择“新任干部”作为财产公开的突破口,所有新任(含提拔、交流、兼职等)干部在向纪委、组织部门申报财产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若有人对干部财产状况提出质疑或举报,相关部门需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br>
  选择新任干部为突破口有两个好处:一是推行阻力小,整个干部群体不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干部想提拔,想进步,想在更高层次“为人民服务”,那就必须公示财产,向群众亮明家底,那些“原地踏步”的干部对此也无话可说。二是可以降低“一步到位”带来的风险,既彰显国家“制度反腐”的决心,又回应了民众的期待。<br>
  让新任干部率先公示,并非全体公职人员“晒”财产,看起来有所妥协,但实际上却往前推进了一大步,至少实现了由“申报”到“公开”的跨越。从长远看,几年之后,即使没有被提拔的干部也面临着交流,而干部交流到新岗位也算“新任干部”,也要“晒”财产。因此,在数年之后,绝大多数官员实际上都必须公开自己的财产,也就实现了官员财产公开由“点”到“面”的突破。<br>
  另外一种方式是“以时间换空间”,即设定一定的财产公示“过渡期”,减少改革阻力,获取财产公示的推进空间。“过渡期”可以设为3—5年,在这一时间段内,公职人员主动上缴违法违纪收入的,可获得“豁免”。反之,则加重处罚。这一模式看起来是作出了很大妥协,放弃了“彻底清算”与“除恶务尽”,但这样的代价与拖延改革带来的代价相比,还是划算的。<br>
  需要强调的是,妥协不是无原则,让步是为了进步。民众让步了,官员就得进步。一旦达成社会“契约”,当政者当以坚定的政治决心推进改革,超越利益集团与既得利益,并最终实现“以法治官”、“以法治权”。一旦改革推开,就要防止打着妥协、宽容的旗号继续姑息腐败,永远对官员群体“法外开恩”,永远搞“下不为例”,破坏规则。比如,近年一些地方设立“廉政账户”本是在特定时期、特定形势下利用灵活的手段营造一种廉政氛围的权宜之计,实践中却没有“起止点”与“有效期”,长此以往,似乎成了一些人钻法律空子的“自留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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