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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路径依赖 规范政府行为

(2011-06-02 00:00:00) 来自:中国发展观察/冯志峰





  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向“现代性”转变的过渡时期。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既是旧制度的供给者,又是新制度的创新者。作为具有双重身份的改革主体,这种角色定位的冲突使政府可能产生失范行为,影响了政府的执政能力和自身威信,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br>
  要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必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败的重要举措。<br>
  政府失范行为的表现<br>
  政府行为是政府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当前我国政府行为具有治理高效性和方式灵活性等优势,但由于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导致政府行为时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政府失范行为。<br>
  对政府行为失范,有学者归纳为“抑制行为、放任行为、短期行为和腐败行为”,也有学者从权力的外部表现将其提炼为“部门利益至上、地区保护盛行、职能角色错位、行政权力扩张”等。这些研究深化了对政府失范行为的认识。为全面评估政府行为,本文则从政府行为所属领域入手,观察政府失范行为。<br>
  (1)经济领域的政府失范行为。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够完善,政府公权力时常渗入到经济领域,或直接以指令性计划左右市场经济。这些政府失范行为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特别是政府在金融监管过程中的失范行为放纵了金融市场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并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政府还以自身控制力对民营企业进行任意支配,并利用招商引资等项目搞暗箱操作,既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也违背了国际贸易行为规则,恶化了地方招商引资环境,既使我国政府形象在国际上大大受损,也使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受到多重制约。<br>
  (2)政治领域的政府失范行为。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现实中许多因素滞碍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如政府财政支出“黑洞”问题历来为社会所诟病。更为严重的是,政府腐败常常表现为政府官员与商人的勾结,如在征地拆迁领域的暴力拆迁或违背房主意愿的强行拆迁。四川成都“唐福珍”事件后,江苏东海、盐城、北京海淀、山东胶州、福建泉州、黑龙江东宁先后发生拆迁户自焚,这些事件动摇了公民对政府的认同感。上述案例说明,由于改革和治理方式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各方阶层的利益,导致官商勾结、官官相护的现象屡有发生。<br>
  (3)文化领域的政府失范行为。近年来,高校腐败案在不少地方都呈现出增长势头。据统计,最近五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数82%的案件集中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后勤服务等部位和环节,大多由于教育乱收费引发。教育系统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损害社会道德教化功能及引领作用。大学体制的行政化导致学校内部权力高度集中,成为高校腐败的直接诱因。由于目前国内高校领导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造成了教育机构的官本位倾向,高校资源是按照行政级别而非科研教学水平进行分配的。高校腐败的内在根源在于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性,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导致学校“衙门化”现象。<br>
  (4)社会领域的政府失范行为。社会文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素。随着公民社会建设的日益深入,民众日益要求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力求在公民参与过程中提高社会保障的力度,维护自身权利,促进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和谐。但社会建设方面仍存在政府失范行为,如环境污染、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障等方面都因为政府不作为或少作为而侵蚀着政府的合法性和执政能力。<br>
  政府失范行为的成因<br>
  正如政府失范行为在多个领域存在,产生政府失范行为的内在原因也是多重因素复合作用而致。<br>
  (一)政治领域的路径依赖。我国原有政府职能体系,其主要特征是政企不分,职能内容庞杂,交叉重复。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二元经济结构中形成“大政府”的格局。“政府职能给政府行为规定了基本方向和任务,而政府行为是完成政府职能所规定的基本任务的必要手段”。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必然涉及各政府部门的职能重新定位,必然涉及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br>
  由于政府部门受传统职能制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形成政府行为“路径依赖”。路径依赖产生“锁定效应”,政府往往采取超越自身部门职能的行为,如现实中大量存在的行业垄断、权力明放暗收、越权审查和检查等政府行为都超越了政府职能边界。这种政府行为路径依赖的后果加大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br>
  (二)经济领域的权力寻租。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但政府本身又是由各种机构与政府官员所组成的,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其官员,都有自己的既得利益与行为目标。因为“每一个活动于经济过程中的主体都以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为动机,面临选择时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受益的机会,每一个参与者都依据自己的偏好,用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活动”。<br>
  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整体利益在于财政收入的最大化,政府官员目标则是追求权力和待遇等个人目标。由于政府行为并非永远代表公共利益,常会发生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作为“经济人”通过“权力寻租”等方式,对市场进行干预造成价格扭曲以获取价格利差。“寻租”活动客观原因是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而使之有可乘之机,但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政府自身受自利性驱使过度干预市场造成的。由于这种政府行为在制度上没有严令禁止,并由此可获得巨大“租金”,诱发政府失范行为。<br>
  根据制度报酬递增特性,制度变迁过程可能被锁入某种制度轨道,即源于制度僵化的路径依赖和互不相同的人类信念构成了经济政策长期性和系统性失灵,促使制度框架“共生的”相互依赖的组织和利益集团会竭力维护现行的制度,阻挠制度向良性方向变迁。<br>
  (三)文化领域的道德迷失。行政道德是行政主体及公务员在运作和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形成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的总称。“历史的变迁与稳定要求有一种意识形态理论来说明这种偏离”,因为“非正规的制度(文化)影响着个体对其所处环境的解释,这与个体的限制性行为空间共同构成制度变迁具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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