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三个代表>>热点追踪


做好中共党史教育活动要体现出“真、实、利”

(2011-02-25 00:00:00) 来自:人民网-理论频道\李哲


  近日,中央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2011年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的学习教育。这是全国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将会成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当前,要做好此项工作,一定要体现出“真、实、利”。<br>
  真,就是指开展的各项工作要真抓真干。一要在提高认识上真下功夫。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感,学习和运用党的历史经验提高治国理政本领,不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正确认识党的历史,牢固树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重视起来,才能把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各个参与单位及个人投入到此项工作中,争取得到良好的效果。二要在落实制度上真下功夫。各参学单位要以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为核心,针对本部门实际,对此次学习活动作出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制定相应制度,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认真抓好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中共党史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等中央规定的学习任务。同时用监督的手段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对此项工作要抓严、抓深、抓细、抓实、抓快,确保制度真到位。三要在组织人员上真下功夫。学习活动不是一家的事情,根据《通知》要求,对需要参加学习的对象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每一个都是这次学习的主体。组织部门要牵好头、带好步,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讲师团宣讲等形式,切实抓好学习活动;基层工作者要深入到群众,走进街头巷尾,将学习的课堂深入到群众的家庭之中;共青团要积极配合,引领广大青少年参与到学习之中,把《青少年学习中共党史丛书》等作为广大青少年的基本读物,采取编排话剧等新鲜的宣传模式参与其中,引导广大参与者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同时,注意制定相应的鼓励机制,通过知识竞赛等活动有效促进活动的开展。<br>
  实,就是活动的开展要取得一定的实效。此次学习活动恰好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时间内进行,要将学习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把此次活动打造成为求实效的工程。一要力促理论知识的充实。通过学习,使广大参与者真正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届四、五中精神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加内在储备,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同时,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主动掌握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带头遵纪守法,不断加强掌握科技和信息本领,坚持不懈学习招商引资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把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结合,有的放矢,用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二要力促工作作风的务实。在学习的同时,注意将所学知识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时刻保持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积极改正“等、盼、望”的不良工作作风,遇到棘手的事情或问题,不要存在应付了事、任务完成就好的思想,要有工作热情,积极解决问题或矛盾,在困难面前敢闯、敢拼,树立积极向上的进取心,自觉为文明社会建设作贡献。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不论做任何工作或处理问题,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坚决反对不顾实际,提空口号,搞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坚决做到工作中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在各自岗位上作贡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一流工作业绩。三要力促生活作风的朴实。一直以来,艰苦朴素都是我们党和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但在新的历史时期,人们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经受着各种思潮的冲击,如果生活作风不检点,就会摔得头破血流。所以,要通过此次学习充分认识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传统,严正保持生活朴素的作风,要以高尚的精神鞭策自己、以远大的理想激励自己、以丰富的知识武装自己,时刻不忘党纪国法,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昂扬锐气、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永葆先进本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常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修正错误,增强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勇于正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决不回避和粉饰,坚决做到顾大局、重团结、谋工作。<br>
  利,就是指活动学习活动不能白搞,要让参与进来的群体和个人获利、受益。一要使党组织部门得利。要通过学习和全党的共同努力,使学习活动基本实现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使党组织的光辉形象常驻群众心中,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威信。要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政府形象。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夯实组织基础,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得到极大改善,进一步改进基层党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其真正成为让群众放心、让百姓满意的部门。二要使广大参与者得利。要通过学习活动教育,使广大参与者的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党员要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对事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重大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努力推动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要紧密联系各项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加入其中,享受学习带来的乐趣,同时要注重在学习过程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使人民群众得利。要通过学习活动,进一步发扬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所学理论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广大参与者要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示范岗、设岗承诺、志愿者等活动,把服务群众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组织人员为社会、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干实事、多办群众欢迎的事,认真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其它文章
主办: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承办:  辽宁工业大学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电话:  0416-4198654/0416-4199670
  共青团辽宁省委 传真:  0416-4199778
  中共锦州市委 信箱:  lnsgdb@126.com   
  辽ICP备06017842号 法律顾问:  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