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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亟待规范

(2010-11-13 00:00:00) 来自:人民网/姚海峰


  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是国家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是政府履行职责、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体现。自2007年秋季实行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以来,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发放程序逐步规范,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通过审计发现,中职助学金在管理及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发放不及时、程序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申报管理混乱甚至虚报冒领套取上级财政资金等等。笔者认为,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中职助学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才能真正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br>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br>
  一是助学金发放不及时。首先是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地方财政及中职学校无法按时拨付及发放助学金。其次是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滞后,没有做到按月发放,而是到学期结束时一次性发放。再次,国家助学金滞后发放,部分学生已经离校去实习,致使国家助学金没有真正做到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解决生活困难送上“及时雨”。<br>
  二是发放程序欠规范。首先表现为助学金申请欠规范。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助学金申请中,由班主任老师操作,注册学生全部申请,全部审核通过,简化国家助学认定、申请、审批程序。其次是在发放方式上欠规范。各学校在发放国家助学过程中,存在以抵顶学费等违规形式发放。各职业学校虽然执行了银行储蓄卡形式发放方式,但部分学校将银行卡统一由指定老师或班主任保管,在校学生对国家助学金的到位时间、资助额等信息了解不清楚;已经离校实习或流失的学生,由指定老师或班主任负责联系发放,流失的或联系不上的学生助学金结余资金和银行储蓄卡均指定老师或班主任暂时保管撑握,这部分资金将游离于学校财务监督之外。再次是发放形式上欠规范。部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发放形式不是按在校学习期间按月发放,而是根据财政下拨资金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发放。<br>
  三是管理和监督不规范。首先是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反映欠真实。部分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的当期学生流失人数远远小于实际流失人数,造成了虚报人数。其次是学生注册信息欠真实。通过对部分中职学校学生注册情况看,部分学生注册信息欠真实,如出现无效的学生身份证号码、篡改他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学籍等虚假信息。再次是财政、教育等主管部门没有经常性对中职学校学生在校情况、异动情况进行实地审查,没有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真实有序发放提供可靠依据,对职业学校上报的中职助学金补助名单未能严格按照该项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而是学校上报多少就审核通过多少,甚至对不同学校上报名单存在重复的现象也视而不见,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虚报人数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蔓延。<br>
  四是助学金申报管理混乱,存在双渠道重复申报等套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情况。在对一些职业中学的审计过程中发现,由于联合办学、学籍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部分学生在劳动部门主办的技工学校办有学籍,在教育部门主办的中职学校也有学籍。学校在申报国家助学金人数时,对双学籍学生通过双渠道进行了申报,导致校方多申领助学金,而实际并未发放给学生。有的中职学校利用助学金不能及时发放的漏洞,将同一个学生先后按不同班级申领助学金,并将套取资金挤占挪用到学校经费支出上。有的学校利用各种短期培训班学员名单注册虚假中职学籍,并全部申领助学金,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发放单位职工个人待遇。这些情况都导致了中职助学金未能真正用到贫困学生手中,用到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br>
  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建议<br>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是党和政府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学、接受职业教育,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惠民政策。不能在执行这项政策中歪曲变味,使助学金变为“助校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当前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中职助学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能够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br>
  一是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按时拨付到地方财政,地方财政应在规定的中职助学金发放日期前对各中职学校上报的学生人数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发放时间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储蓄卡中。中职学校应及时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不得以抵缴学费等违规方式使用该项财政补助资金。<br>
  二是要加强资助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线长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确保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体系和管理队伍。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资助专门管理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干部和资助信息操作人员,并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和信息管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资助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地方各级财政要保证资助管理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工作也要配备专门的助学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br>
  三是要加强对中职学历教育学籍的监管工作。一要严格规范中职学籍申报和审核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申报本校在校生学籍,不得将各种短期培训班学生纳入学籍注册名单,学籍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所辖学校申报的学籍注册名单。二要加强对流失学生学籍的监管。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报告本校中途流失学生信息,学籍主管部门及时审核并注销流失学生学籍。三要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同时挂有“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牌子的学校、要严格界定每位学生的学籍性质,不得为同一学生同时向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学籍注册;综合型高中要严格界定每位学生的“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学籍性质,不得为同一学生申报注册双重学籍。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通力配合,重点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管理,避免同一学生重复申报国家助学金的现象。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档案资料,及时为新注册学籍学生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确保资助金申请表等资料的齐全、真实、规范,认真填写学生学籍档案中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确保国家助学金所需学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br>
  四是财政、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助学金的审核和统一监管。一是要充分利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审核各中职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人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受助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是否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助学金现象,杜绝虚假、重复申报问题。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中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督促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包括学生代表参与的助学金评审机制,强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的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同时,建立国家助学金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奖惩机制。对虚报、瞒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及时收回财政资金,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br>
  五是强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进中职助学金的审计监督,变传统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在审计中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查找违纪问题线索,强化对中职助学金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国家财政资金落实到学校、落实到学生,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对审计查出的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冒领和套取中职助学金或挤占、挪用、滞留中职助学金的行为,除如数追回,全额退还财政外,还要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帮助接收助学金的学校建章建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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