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从保障科学发展、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动力的战略高度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并明确了深化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br>
一、科学认识税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br>
我国现行税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行重大改革基础上、经过不断完善逐步形成的。1994年,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我国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形成了现行税制的基本框架。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又对税制进行了一些重大调整和完善。通过逐步取消农业税,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税制体系。1994年以来的税制改革,为逐步形成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奠定了重要基础,为财政收入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1994年到2009年的15年间,我国税收收入由5127亿元增加到59522亿元,增长了10.6倍,年均增长17.8%。由于国家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面对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我国有能力果断地实施一系列涉及范围广、实施力度大、针对性强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br>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建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这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br>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税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税制改革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与“十二五”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突出的是:货物劳务税体系不尽公平合理,现行增值税仅对货物和部分特定劳务征收,对其他大部分劳务仍实行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日益凸显,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消费税征收范围较窄,部分资源性产品没有纳入征收范围,一些应税消费品税负偏低,调节消费、分配和促进资源节约等方面作用有待充分发挥;行为税的功能尚不完备,资源税税负较低、征收范围偏窄,环境保护税制缺失,不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难以有效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地方税体系不健全,政府间税收收入归属机制不完善,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公的状况仍然存在,与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尚有差距。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努力实现税收制度安排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推动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br>
(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对税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务
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调节收入分配是税收的重要职能,现行税制存在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税收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主要问题是:个人所得税制老化,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对不同应税所得分别确定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实行不同的征收方法,造成税负纵向和横向不公平,难以全面体现量能负担原则;税率设计不尽科学,不同类型所得的税负差异较大,资本、财产所得税率偏低,不利于有效地调节高收入;一些优惠政策不够合理,征管漏洞较大;财产税制不健全,调节手段匮乏,对财富分配的调节力度明显不足;目前存在的一些具有税收性质的政府性收费(基金),分配秩序和渠道尚不规范。从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要求出发,必须继续深化税制改革,使税收制度安排有利于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br>
(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对税制改革提出了新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深度调整,从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贸易结构、发展空间等方面给我国带来全方位挑战。面对这些挑战,现行税制安排在促进扩大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尚不完善,货物出口退税不够规范,劳务出口退(免)税缺失,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空间由国内向国外拓展;税制国际竞争力尚待提高,引导国际资源合理配置的税收功能需要增强,促进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升级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税收手段不够健全,难以适应国际产业竞争优势由低端向高端转变。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对于我们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经济分工中的新定位、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br>
二、全面把握推进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按照《建议》的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围绕建立科学的税制体系、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有效的税收调控体系,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节分配、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新局面奠定科学的税制基础。<br>
(一)建立科学的税制体系
“十二五”时期要着力对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进行优化调整。立足于普遍征收为主与特殊调节为辅,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和完善消费税为重点,优化货物劳务税制;立足于促进社会公平与提升收入比重,以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为重点,完善所得税制;立足于合理配置税权与壮大地方财力,以构建全新的房地产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加快环境保护税费改革为重点,健全财产行为税制。最终形成以货物劳务税和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行为税为补充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税制体系。<br>
(二)建立完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