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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新的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逐步显现。如因城乡、地区发展不均衡导致的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因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的“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问题,因就业压力加大、社会保障和救济不充分,而出现的部分社会成员生活困难问题等等,由此形成的一些社会矛盾经常成为各级政府的难题。而公共财政的缺失和功能扭曲,弱化了其矫正和弥补市场缺陷的功能,弱化了其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社会矛盾,加剧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从财政体制改革和政策制定上找到支持社会建设的支撑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对社会建设的投入力度,既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又是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迫切而又现实的课题。<br>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br>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社会建设历来为政府和理论界所重视。西方学者对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建设从不同的学术视角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些具有较大理论影响和现实价值的成果。<br>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根据边际效用基数论提出两大福利命题:国民收入总量愈大,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国民收入分配愈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就愈大。第一命题涉及到经济效率,第二命题关乎经济公平。<br>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福利国家是这样一种社会:政府矫正市场力量来保护个人应付各种特定的意外事故,保障人民有一个最低的生活水平而不论他们的市场收入如何。”一般地说,国家福利是国家通过财政手段为全体公民提供的诸如健康保健、教育、住房和其他福利设施。<br>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认为,如果社会有一个大致均等地享受教育、国民健康与就业等基本民生的制度,每一个人就有可能具备创造福利的能力,这样,国民福利水平就会明显提高,社会也将变得安康、稳定与和谐。<br>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公共财政逐渐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关注和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br>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应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财政通过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和相关机制创新,不断加强对社会保障、科学、教育、医疗保健、住房、政府服务、环境保护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使公共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特征日益显现。<br>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何振一指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财政的本质属性。财政的公共性不仅是公共财政的灵魂,也是财政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br>
武汉大学教授吴俊培指出,和谐社会是安全和愉快的社会。公共财政政策应该以“家庭”和“社区”为基础,努力完善财政体制。<br>
公共财政体制及其在支持社会建设中的作用<br>
从财政公共化改革实践进程看,近年来,湖北省财政公共化的进程明显加快。“十五”期间,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全省下大力气推进了各项财政改革,全省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年年递增。但与全国先进省份比较,还存在较大的差距。<br>
当前,湖北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这是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经过经济的市场化改革,社会成员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另一方面,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积极转变职能,通过推进财政公共化改革等措施,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不同社会群体之问利益关系保持基本协调。“十五”以来,省财政的运行机制逐步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模式转变,财政支出逐步压缩和退出竞争性、经营性领域,重点加大了对弱势群体、涉农投入、教育与卫生等有关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致力于社会利益协调制度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立支撑社会建设的公共财政体制的价值取向<br>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类型。公共财政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为弥补市场失灵和保持市场运行,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或进一步说公共财政是一种政府必须并只能向市场提供公共服务,而社会公众因享受其服务而纳税的财政制度。它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建设型财政的根本不同在于它的公共性、大众性、服务性、公平性和法制性。“国以民为本”,民生问题是社会建设的中心内容和社会建设的基础。发展民生事业、改善群众生活重在机制,贵在长效。公共财政要求政府在民众的决策和监督下服务于社会全体成员,以满足民众的需要为己任,而民众的需要主要是由稀缺性决定的,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基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很稀缺的。为此,要以人为本,以社会需要为基准,以民生为公共财政价值取向,将公共财政建设的重点转向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等民生领域。<br>
建立支撑社会建设的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设定
人与人的和谐。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活动可以填补由人的活动所造成的本人和他人需要满足的缺失,所以,人与人的和谐可以通过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而实现。<br>
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目的。社会应当为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包括公平的竞争环境),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这样人的发展就能带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br>
支持社会建设与公共财政总体一致性。社会公共需要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变化的,支持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现阶段中国最广泛的公共需要。因此,通过公共需要这一载体,实现了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最基本的联系,今后的公共财政活动应力求实现其目标,那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br>
建立支撑社会建设的公共财政体制的运行模式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健全公共财政协调社会利益的有效机制,着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运行规范、绩效明显、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制度安排。<br>
健全财政收入调节机制,发挥公共财政在协调社会利益中的保障作用。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从湖北实际看,调节财政收入的重点应放在非税收入上,要突出抓好两项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国有资产运营机制、二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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