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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地方政治现代化建设

(2010-10-11 00:00:00) 来自:学习时报/费凡


  政治现代化是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较好的省、市、县,已纷纷提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而在地方现代化目标政策设计,以及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对待地方政治现代化建设,这是一个亟待认真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br>
  1.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有方向、有目标。中央吸收总结了世界各国政治现代化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政治现代化,特别是对政治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问题,即民主与法治问题,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时代和全局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科学的决策。对此,党的创新理论有深刻论述,党和政府的文件有整体部署,相关政策也有原则规定。党的十五大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健全民主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六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张,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所有这些说明,努力实现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孜孜不倦的执著追求,民主是如此,法治也是如此。由此充分说明,对推进政治现代化,中央有方向、有目标,各地党委和政府只要按照这个方向和目标去实践、去探索,大胆试、大胆闯,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不是难有所为,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br>
  2.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有空间、有舞台。中央对政治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之所以作出了一些原则性、指导性的而不是具体的、明晰的要求和规定,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我们国家大,各地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发展情况千差万别,中央不宜一刀切、一律化地作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我国推进政治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课题,不宜给地方设置过多的条条框框,束缚大家的手脚,而应该更多地给地方提供探索空间、创新舞台。事实上,各地党委和政府完全可以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确立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民主;在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在规范政府权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建立法治社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在不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创新。回顾近年来各地民主政治改革实践,中央对地方的探索和实践上也一直给予鼓励和支持,为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营造宽松的环境和氛围。关键在于各地党委和政府有没有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有没有敢走新路、敢破难题、敢担重任的胆略和勇气,具备了这两条,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就一定会有更大的空间、更大的舞台。<br>
  3.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有行动、有经验。作为一个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能否推进政治现代化,并能有所作为?对此,各地的实践事实上已作了有力的回答。可以说地方在这个问题上既有积极推进的行动,又有在实践中创造的诸多宝贵经验。近年来中央在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政治现代化建设中出台的一些政策思路,有的就来源于地方探索和创新的实践。制度创新是当今时代的基本特征,政治现代化只能靠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没有其他出路。从党的十四大开始,我国以发展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就走上了一条经验性的发展和探索之路。一般的做法是,民主政治建设中一些重大政策出台,基本上都是基层或地方根据当地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发展压力,进行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创新经验,这些经验被上级和中央重视,然后在其他地方试行,再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政策的制定和试行是否在更大范围或全国推广。近年来各地试行的市、县党代表常任制,党委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乡镇书记、镇长直接选举,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等等,都是地方在推进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很有意义的实践探索。其经验和做法,有的已进入中央文件,在全国推广;有的做法虽未推广,还有待继续探索,但对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无疑都产生了积极影响作用。<br>
  4.地方推进政治现代化,有愿望、有动力。一些提出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省市,在他们所设计的基本现代化的指标体系中,就列入了政治现代化的评价指标,如民主决策、基层自治、政府行政支出费用等。特别是在关于城乡居民依法自治的内容方面,更有许多实践创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对当家作主的期待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中国特色的政治现代化能够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是相一致、相吻合的。这说明,各地推进政治现代化,有着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只要方向正确,决策科学,无疑能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确保各地有力、有序、有效地向前推进政治现代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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