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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和机制

(2010-09-29 00:00:00) 来自:人民网-理论频道/李春海


  一、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特征和紧迫性<br>
  当前中国农业正处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契合两大历史机遇:一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二是我国农业逐步与世界农业接轨。利用好战略机遇,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固化和强化“国民经济以农为基律”,既是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归因,又是消解农业基础性和弱质性矛盾的现实使然,还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和关键环节。<br>
  与此同时,农业发展方式也形成了一系列不对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资源短缺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农村劳动力富余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投入不足与农村要素外流、生态环境恶化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化冲击与增强农业竞争力等诸多矛盾。不解决农业问题,美国学者布朗所说“谁来养活中国人?”的反讽不是神话。这一方面佐证了我国农业还不能满足“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要求,另一方面也不得不审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背景及国情,因为时机选择影响到转变的难易程度、转变的速度和质量。<br>
  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更加具有紧迫性。<br>
  从时间维度看,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表现为纵向上的演进性、横向上的滞后性。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TFP)除1997~2000 年外,其他年份一直保持增长。但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技术进步,而不是现有技术效率的改善。在演进中也呈现波动性特点,与中国农业发展的阶段变化相吻合。同时,农业TFP指数与经济发展程度高度相关。我国农业发展的滞后性有其内生的逻辑,但蕴含了农业小部门化与农业质态改善的同步变化过程。<br>
  从空间维度看,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表现为地区上的差异性。农业TFP的地区不平衡增长特征明显。东部高于中部、西部和全国平均值,且按照东-中-西的顺序呈现递减趋势。另一方面,现存的技术效率差距是未来中国农业TFP提高的潜在动力。<br>
  从制度维度看,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表现为体制上的依附性。政府农业政策和经济周期直接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率,也证实了农业发展机制的不稳定性。如,农业TFP的财政支农弹性小,是由于对农业科技投入较少,影响了技术进步及其成果转化。又如,农业技术进步与农业技术效率损失并存的现象,表明对现有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扩散不太成功。再如,城镇化水平与预期农业TFP的作用方向相反,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高素质人才流向城市,农业人力资本水平降低,并在一段时期内体现为对TFP的负面影响。<br>
  以时间、空间和体制维度来考察,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特征是:纵向上的演进性、横向上的滞后性、地区上的差异性及体制上的依附性。从总体上看,过去中国农业产出增长还属于物质投入推动型的增长,即粗放型的农业发展。由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增长和发展效应,因此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滞后会进一步加剧农业的基础性和弱质性的矛盾,必然导致资源配置低效、农业发展缓慢和城乡发展差距拉大等诸多问题。<br>
  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

  要素效率的改善有两个源泉:一是技术变迁,二是制度进步。从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三重视角出发,寻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拓展农业生产可能性边界。<br>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在要素替代中实现转变。农业生产力以要素投入既定更高产出为表征,体现在技术层面即为农业生产函数转变。我国现有的农业要素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可行的途径是在农业中引入现代要素。其中最为突出的:一是科技要素,二是人力资本要素。农业技术创新不仅能够提升农产品的品种、品质和附加值,而且关系到环境和生态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品质范式”要求,农民需要的科技要素,是直接采用的现代科技投入品。科技投入对象突出在公共服务部门的农业科技和研发投入。然而,农业技术要成为附着在农业生产要素之上的一种高效的生产力,至少需要具备:国家和地方农业技术研究的互补性,保持规模经济和地域特性之间的平衡;公共部门的技术供给与农民对技术需求的动态平衡,增进组织活动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有机结合教育、研究和推广,提升农业科研体制的效率。另一方面,当把人力资本理解为经济增长的内生性要素时,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可以界定为人力资本的两类不同均衡态。由此,农业发展对其生产主体提出新要求,实现农业从业者人力资本的深化。在人力资本流动的条件下,政策“作为”主要是构建农业人力资本积累的制度化保证和创新机制。<br>
  创新农业要素的结合方式,在微观基础重塑中实现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内含农业的技术基础与社会结合形式,以要素配置的均衡性为指向,其本质是寻求基于土地碎块化特征的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形式。一是企业(农户)分工模式,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目前出现的土地向种田大户、农业企业等生产组织的集中,有其现实性。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重要的是疏而不是堵。二是社会分工模式,通过建立“小农制+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后者既是对传统的部门化主体的反正,更是对中国现实国情和发展潮流的主动回应。比之于农业生产组织的制约,农业市场中介组织规模的演变,不受人地比例关系和农地制度这类难以突破的强约束条件的制约。如农机跨区作业,在小规模土地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生产规模化。发展社会化服务对推进规模化是更具普遍性、更有快速发展潜力的现实途径。<br>
  改革束缚农业发展的生产关系,在体制创新中实现转变。农业生产关系以激励为基点,以理顺农民与政府、与土地及与其他关系为内核,其变革方向是建立适宜的制度框架。首先,深化农业市场体制。保证农业的市场收益,一是农产品的价格收益,二是农民的资产收益。其关键是增强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建立有保障的农业产权。其次,建立市场化的农业支持政策,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投入,建立现代农业的基础结构。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治理结构,建立一个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低成本的农业信贷体系。建立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包括农业政策法规体系、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业补贴制度与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等。培育新型农业组织,尤其通过合作保护农民自身权益并拓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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