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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民生和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变革的阶段,我国也进入了一个矛盾凸显期,特别是在农村的快速发展变革中,一些深层次矛盾进一步凸显,新问题不断出现,相互交织,不容回避。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既有市场经济的普遍性,也有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不能仅限于传统的行政手段,必须加快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通过机制和制度创新,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来统筹谋划。结合对这些问题的初步思考和保险金融实践探索,我认为在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应重视发挥保险机制的独特作用。<br>
我国农村社会发展变革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一些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出来,需要引起特别关注。<br>
在解决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过程中,一些新的矛盾凸显,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发展能力差异拉大。我国城乡再发展能力差异突出表现在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上,农村急需的小额信贷缺乏必要的风险保障。我国农民的资产构成较为单一,有效担保物范围狭窄,农民的住房、土地等都不能成为小额贷款的有效担保物。一方面,农民贷款找担保、找抵押难,急需的资金得不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信贷人员由于不了解农户的信用程度,担心贷款放出去会出现风险,客观存在着惜贷惧贷现象。2009年,我国经营性贷款中的农户贷款只有1.5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总额的3.7%。“贷款难”成为影响农民提高再发展能力的突出问题。<br>
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就要设法扩大国内消费的拉动作用,而如何启动农村这一巨大市场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机制。农村的消费主要体现为生产型消费,相当部分是用于购买农用物资、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扩大农业再生产。在每年我国农业受灾比例大约在40%以上、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导致“谷贱伤农”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保障,担心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风险,农民不敢投入过多资金,对农村生产型消费增长形成制约。因此,扩大内需的拉动作用,就要重视农村生产型消费的特征,扩大农村的生产性投入,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农村生产型消费的支持和保障机制,重视发挥金融保险机制的独特作用。<br>
在加快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一些潜在的社会风险在聚集,可能会影响未来的社会稳定。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被征地农民持续增加,他们没有了土地的生存依托,加之缺少稳定可靠的保障,容易成为我国社会未来的不稳定因素。有关研究显示,我国目前被征地农民有 4000多万,预计到2012年将超过5000万。在征地补偿款一次性的简单支付方式下,如果被征地农民因缺乏相应的理财能力,或过度消费,或盲目投资,或创业失败,在征地补偿款消耗殆尽而又没有土地可以依托、缺乏稳定可靠保障的情况下,这一群体极易成为我国社会未来的不稳定因素。根据有的地方排查出来的信访、纠纷隐患看,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占总数的90%,且这类信访、纠纷问题解决的难度较大。<br>
此外,流动人口的增加,农民工的保障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必要的保险保障,一旦遭遇疾病或者人身意外伤害,对整个家庭将是致命打击。目前,我国约有1.4亿农民工,绝大多数农民工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各类企业就业,参加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比例仅在 9.6%至12.9%之间,且农民工退保率一般在40%左右。这一群体中 80%为青壮年,大多为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是家庭的支柱。这一问题不从机制层面给予重视和解决,将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br>
城乡公共服务不均衡问题不仅是传统的城乡二元差异问题,也反映了一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理念和方式的落后。在向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市场机制利用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提供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近几年,新农合、新医改、新农保等制度逐步实施。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本可以由市场来承担的职能,没有实现“管、办、监”分离,出现了政府人员机构膨胀、管理效率低下、制度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造成一些地方农村公共服务推进缓慢且效率低下。<br>
加快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在运用传统行政手段的同时,重视并发挥保险机制的独特作用
在运用传统行政手段应对我国农村发展变革中产生的上述问题的同时,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研究和运用包括保险机制在内的多种手段。近年来,我们从应对农村发展变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入手,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高度就如何发挥保险机制的功能和作用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实践证明,保险机制作为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内生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改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启动农村消费扩内需,增强面向农民的保障能力建设,实现财政支农惠农投入的放大效应,优化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等诸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br>
利用保险机制能够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升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效能,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增强农业农村再发展能力。针对农村金融资源短缺、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关键是要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构建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保险机制将重要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纳入保险保障,实现银保互动,可有效解决农民不能贷、信贷部门不愿贷的问题,分散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中国人保按照“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政策要求,将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在全面推进保险产品、服务、人员“三下乡”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农村信贷与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建设,设计开发了一系列农业保险保障与银行涉农贷款业务相结合的产品,有效促进了信贷对农业的支持,推动了农村融资模式的创新。2009年,中国人保与陕西省政府联合开展的“农户+财政+保险+银行”多方有效互动的“银保富”试点项目,创新了保险机制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新模式。“银保富”的主要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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