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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不仅是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自觉把《廉政准则》作为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南,提高认识、做好表率、注重践行,真正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到实处,进而转化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成效。<br>
以《廉政准则》为行动指南,“要”在熟稔实质。廉洁从政,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新颁布的《廉政准则》提出了8个方面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每章每条指向清晰、紧贴实际,更具操作性和实践性,体现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警醒,彰显的是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当前,随着全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战略的深入实施,庆阳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快速推进,全市各类建设项目和投资会越来越多,领导干部面临的各种各样的诱惑也会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为官从政的“警醒镜”、“护身符”,全面学习掌握准则的各项具体规定,熟稔精神实质,牢记纪律要求,明确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自觉做到自励、自省、自重、自警。<br>
以《廉政准则》为行动指南,“贵”在争做表率。律己才能管人。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代表党的形象,一举一动关乎党的威信。要当好公仆,树好“标杆”,必须以《廉政准则》为行动指南,在三个方面争做表率。一是在推动发展上做表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把《廉政准则》作为制度准绳,充分行使准则赋予的神圣职责,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务必从严从快查处,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成效体现在保障和推动发展上。二是在改善民生上做表率。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把政务环境是否优化、廉洁从政意识是否增强、民生问题是否改善,作为检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成效的重要标准,心系民生,体察民情,着力破解群众最急、最盼的难题,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成效体现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上。三是在严于律己上做表率。把《廉政准则》作为为官做人的“金科玉律”,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时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不准”的约束之下,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真正把准则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从思想上、行动上解决好为谁执政、怎样执政、执政为了什么的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br>
以《廉政准则》为行动指南,“重”在实践于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廉政准则》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变成一纸空文。因此,一定要在执行上加大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营造舆论氛围上下功夫。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内容,列入主题教育、集中培训和各级党校课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遵守、执行《准则》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细化《廉政准则》为抓手,围绕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政府投资等体制机制改革,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着力形成严密、完备、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旗帜鲜明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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