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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及相应体制机制安排

(2010-05-28 00:00:00) 来自:《中国发展观察》/贾若祥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按照类型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类型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可以有效避免按照板块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由于板块区内部异质性太强而导致区域政策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从而使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更具有针对性,调控的效果更好。“十二五”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促进生产要素的地区间顺畅流动,实现生产效率的最大化和整个国民福利的最大化,即将“蛋糕”做得最大;二是要完善社会保障,促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推进社会领域的公平性建设,即更加公平地分配“蛋糕”。<br>
  “十二五”时期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

  1.促进生产要素的区域间流动<br>
  只有实现生产要素的区域间顺畅流动,才能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生产效率的最大化,最终实现整个国民福利的最大化,这是我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区域间流动的体制性壁垒会进一步减少,国内统一大市场构建将会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要素高度密集的城市群或经济区内,区域性统一市场建设将会取得重大突破。随着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为代表的经济区以及以各省会城市及其周边城市所组成的城市群(圈、带)对生产要素的集聚作用会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人口的集聚作用更为明显。“十二五”时期,要在构建区域性统一市场的同时,积极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消除影响要素流动各种显性的或隐性的壁垒,使生产要素在全国之内能够得到顺畅流动,为企业提供公平、开放、透明的竞争环境,促进整个国家生产效率的提高,做大“蛋糕”。<br>
  2.努力减少社会发展领域的区域间差别<br>
  与生产领域强调效率不同的是,社会分配领域要强调公平。生产领域强调效率是为了把整个“蛋糕”做大,社会分配领域强调公平则是能够让所有的人都能公平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这种公平即强调机会的公平,也强调结果的大致公平,即每个人都能获得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并能获得与自己劳动付出相适应的“蛋糕”。“十二五”期间,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小差别、能流转”的原则,努力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领域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要努力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防止出现地域割裂和行业割裂,影响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同时,努力推进分配领域的改革,提高初次分配的比例和公平性,使广大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能够基本与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保持一致,为扩大内需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br>
  “十二五”时期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取向

  “十二五”时期,要以类型区为基本空间单元,着手构建全国统一的区域协调管理体制,配套建立相应的财税体制和考核体制,变以应对问题为主的被动协调为全国统筹的主动协调。<br>
  1.管理体制<br>
  “十二五”时期,要着力构建与按照类型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全国不同类型区域协调发展的分类指导。随着地方经济发展自主性不断增强,我国不同区域也在积极探索符合自己特点的发展模式,区域发展类型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在国家主体功能区提出的重点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大类型之外,很多地方的发展战略纷纷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仅2009年就有10个区域性的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且范围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这些重点区域既有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先行先试的试验区,也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还有各种经济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问题区。“十二五”时期,要重点理顺不同类型区之间的关系以及类型区与传统的“东部、中部、东北、西部”四大板块区之间的关系,甄别不同类型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同时, “十二五”时期我国区域结构将在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出现重新调整,区域发展的宏观背景也会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区域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区域协调发展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局出发,加强对各类地区的分类指导,既要促进重点开发区域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又要切实化解特殊困难地区的面临的各种矛盾,通过分类指导,促进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2.财税体制<br>
  为了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结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的公共职责与公共权限,明晰各级政府事权和公共支出责任,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依据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要求,调整和完善各级政府间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划分体制。按照加强中央宏观调控和贯彻财力均等化的原则,继续完善我国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取消体制性返回和体制性上解,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整合专项性转移支付项目。根据国家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财税支撑体系。按照因素法统一核定各地的标准收入、标准支出及补助数额,形成有利于缩小各地财力差距的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模式。<br>
  3.考核体制

  要建立与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考核体制,根据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生态文明”的要求,要在完善既有的经济领域考核基础上,强化对社会发展领域和生态领域的考核。对于社会发展领域,要加强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有效性方面的考核,同时,全国人大还要加强对中央政府在推进财力均等化方面的考核。对于生态领域的考核,在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要将生态领域列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弱化或取消对经济领域的考核,对于其它地区,也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领域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对关系民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考核。要结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经济领域的考核,要加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考核,如生产要素区域间流动的顺畅程度等。<br>
  “十二五”时期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机制

  “十二五”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在经济领域建立扶持机制、约束机制、合作机制以及在社会领域建立公平机制,实现不同类型区之间的良性互动。<br>
1.扶持机制<br>
  对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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