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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工信部牵头,18个部委联合严厉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br>
所谓落后产能,主要是从生产的技术水平角度分析,是指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生产能力。相对于先进产能来说,落后产能必然导致生产效率不高,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其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等技术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br>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30年改革开放使得中国迅速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目前已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和贸易顺差大国,加之2008年发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经济发展空间的挤压有增无减;二是长期存在的投资拉动型、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资源压力、环境压力、与旧有增长模式共生的失衡的分配模式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压力,致使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迫在眉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br>
需要指出的是,落后产能不一定是过剩产能。落后产能是一个技术性判断,而过剩产能则是市场性判断。过剩产能意味着市场产出超过了市场需求的某一临界点,过剩产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可能今天的产能明天过剩,今天过剩的产能明天又恢复了市场的均衡。过剩产能肯定是落后产能,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剩产能的消除完全可以由市场自发实现。但落后产能的淘汰和退出需要政府的引导和调节,尽管如此,市场还是必须在其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br>
落后产能的淘汰和退出,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比如市场准入政策、区别性金融和税收政策等,通过强化政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以推动。落后产能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的需要。在国际贸易领域,比较优势决定了商品的生产和流向。例如,相比较而言,同一行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技术水平上落后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属于落后产能。但为什么这类企业还能生存?就在于有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br>
国内来看,情况同样如此。落后产能之所以能存在,也在于其比较优势的存在。相较于沿海,内地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决定了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内迁;相较于内地,沿海的区位优势,决定了外向型企业可能更青睐于此,等等。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市场经济的相对不成熟,决定了一些所谓的比较优势并不实在。比如劳动力成本优势,其中是否隐含着对劳动者的健康、教育、未来收益的忽视呢?再比如资源优势(如土地、矿藏),其中是否存在着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所导致的资源的不可持续性,而这种不可持续性所隐含的成本并未计入当下的产出成本呢?还有所谓的资金优势,是否依托于以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利率)水平为表现形式的定向于特定行业和企业的利益输送机制呢?<br>
社会成本、环境成本、资源成本没有反映到商品的价格上去,结果就会出现某种扭曲的比较优势。这种扭曲的比较优势,直接决定了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落后产能的寄生性存在。<br>
解决这一问题,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行政性手段必不可少,也需要不断完善官员考核机制、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机制等。但若想从根本上淘汰落后产能,必须不断地、有力地推动生产要素市场化的改革,使落后产能无利可图。否则,行政干预下落后产能的淘汰只能是暂时的,利益驱动下落后产能很快会卷土重来。<br>
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也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特别要警惕那些依靠行政力量,借提高效率、淘汰落后产能之名,行损害社会资本利益之实的行为。<br>
落后产能,是一个相对的现象,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都会存在。今天先进的产能,经过一定时间可能就会成为落后的产能。因此,落后产能的淘汰和退出不可能凭一时之非常手段一劳永逸地得到解决,唯有通过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依靠市场的自发机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建设,才能建立起淘汰落后产能的最基本、最有力和最长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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