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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找准着力点,才能在改善民生上发挥积极作用。当前,应在三个方面着力:
一要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加快发展是改善民生的手段和前提,破解民生难题首先需要破解发展难题。人大工作只有把推动科学发展与着力改善民生同步推进、同步提高,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重点督促落实加快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特别是要注重围绕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通过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发挥人大代表智力密集的优势,引导代表为地方经济发展献计献策,使其成为促进发展的“领头羊”。要善于抓住经济建设中带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进行调研和审议,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努力为改善民生夯实物质基础。<br>
二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着力。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且配置失当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缓解和消除这些矛盾现实可行的选择。为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监督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考核体系,强化行政问责,通过督促政府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来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br>
三是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着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快速转型,人民群众的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不同利益群体都存在新的期盼。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收费、医药购销、食品卫生、交通秩序、司法不公等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收入差异带来的一系列矛盾,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十分关注并期望得到解决。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呼我应,群众关注的热点就是人大工作的重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选择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启动刚性监督方式,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切实增强每个公民的安全感、公平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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