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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公务员队伍的心理和谐建设

(2010-03-12 00:00:00) 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我国公务员队伍是社会骨干部分,这支队伍的心理和谐水平,直接影响着举国上下和谐社会的政通人和。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心理和谐建设,有很多工作要做。<br>
  一、公务员队伍心理和谐的重要性<br>
  (一)公务员队伍心理和谐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政通”<br>
  和谐社会的政通人和,是一种理想的政治和社会状态。就我国的现实来说,这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老百姓,以及社会各党派、各阶层、各地方、各部门等方方面面的和谐。社会中的这种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党派、不同部门、不同阶层乃至不同家庭间的和谐,实际上最终都以归结为人的和谐。<br>
  人的和谐实质是人的心理和谐。公务员队伍的和谐,实质上也就是公务员队伍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和谐。<br>
  公务员队伍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中坚力量的群体,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着其他社会群体不可替代的决策、组织、管理、统筹、实施、协调的重要作用。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既是领导者、管理者,又是实施者、建设者。和谐社会的“政通”,即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否上下通达得到最终贯彻落实,主要靠的就是这支公务员队伍。因此,公务员队伍的心理和谐,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政通”,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br>
  (二)公务员队伍心理和谐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人和”<br>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为充当引领者角色的公务员队伍,如果本身都不能“人和”,则可能会引发政府信用危机、社会人际信任危机、价值信仰危机,引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影响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安定,最终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br>
  人的行为,是人内在心理活动的折射。和谐社会中一切人的和谐行为,都无不是建立在一种和谐的心理基础之上的。一个公务员,一支公务员队伍。只有保持了主体上的心理和谐,才能时时处处表现出一种理性的、正常的和谐行为,从而才能示范、带动全社会人际关系的真正改善,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的“人和”,有力地推动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br>
  (三)公务员队伍的非和谐心理有碍社会和谐<br>
  和谐的心理产生正常的行为,非和谐的心理则会导致产生偏离常态或异常的行为。公务员在日常公务处理的过程中,其行政的行为方式是亲民的还是粗暴的,是热情的还是冷漠的,是开放的还是狭隘的,是平和的还是偏执的,是进取的还是守旧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处在某种心理状态中的公务员自身的心理和谐水平。<br>
  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贪污、受贿、渎职、包庇、迷信、玩忽职守、打击报复、虚报政绩、卖官买官等种种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行为,究其原因,除了是由于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等造成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某些公务员身上存在着一些非和谐心理,诸如自私心理、贪婪心理、浮躁心理、空虚心理、冷漠心理、狂妄心理、嫉妒心理等等。正是这些非和谐心理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务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些有悖和谐的行为。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一切有悖和谐的“行为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属于一种“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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