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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域经济评价的几点建议

(2009-12-24 00:00:00) 来自:人民论坛/闫贵敏


  科学规范参评范围

  到2008年底,全国共有285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包括856个市辖区、368个县级市、1463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个林区。在县域经济“百强县”评价中,所有的市辖区均不在参评范围,一些县级市也是近几年才被纳入参评范围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制度的完善以及区域和城乡统筹政策的建立和实施,市辖区、县级市、县将会形成新的“城市”和“县”格局,县域经济单位的确定应有更科学的规范。因此,建议将包含农村人口比重较大的市辖区,或者将所有市辖区进行分类,有区别地将其纳入县域经济“百强县”的参评范围,同时,要确保参评范围的全覆盖,保证参评单位的完整性。<br>
  合理完善评价指标

  在县域经济“百强县”评价体系中,测评主要是采用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没有反映出各地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对县域发展造成误导。因此,建议利用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契机,以及统计工作重点的转变,对现行的百强县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尤为重要的是,将资源节约、环境影响、节能减排、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等目标和责任,与GDP增长、财政收入增长等目标,同时纳入县域经济“百强县”考核体系,并增大前者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这样可以更好地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虽然设计出科学、合理、具有可比性的民生指标也许一时还有技术上的难度,但从百强县排名的指针性和导向性来看,有必要从现在起逐步树立起这样的意识,逐步补充和完善好评价指标体系。<br>
  在不断完善评价指标的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把县域内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所有指标叠加在一起,把定性的和定量的指标也叠加一起,以此来进行县域经济“百强县”评价,是不科学的。因此,要把握好评价指标的“度”,应该用综合的、定量的、可比的主要经济指标来评价县域经济竞争力,如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其他可比性差的,甚至不好定量的指标可以进行单项评价,必要时可以予以取消;同时还要兼顾评价指标的来源准确性,尽量限制在县域范围内,能及时获得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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