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三个代表>>热点追踪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必须长期坚持

(2009-12-08 00:00:00) 来自:人民日报/夏珺


    为纪念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20周年,12月6日—7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在湖北省仙桃市联合召开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资源国情和发展阶段,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今后一个时期,“吃饭与建设”的矛盾将更加突出,这项制度必须长期坚持。<br>
  据了解,从1988年3月湖北省荆州市划定第一块基本农田,1989年首次召开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以来,基本农田保护区从无到有,基本农田质量稳中有升,相关制度日益完善。目前,我国基本农田占耕地总量的80%以上、面积超过15.8亿亩。<br>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说,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br>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危朝安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基本农田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一主题,与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全面提升我国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工作水平。

 

其它文章
主办: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承办:  辽宁工业大学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电话:  0416-4198654/0416-4199670
  共青团辽宁省委 传真:  0416-4199778
  中共锦州市委 信箱:  lnsgdb@126.com   
  辽ICP备06017842号 法律顾问:  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