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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品应多些“农”字号

(2009-09-27 00:00:00) 来自:新华网/于志平


    强调文化产品多些“农”字号,既是对本地“农”字号文化产品开发的鼓励支持,也是对时下“农”字号文化产品相对短缺的提醒和纠校。体现了文化产品多样开发思路和惠农导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种自觉保护,应当引起重视。笔者所在的邢台市的文化产品有三个比较响亮的品牌:工笔画、老粗布、邢白瓷,都是“农”字号,效益前景都不错:工笔画年产值1.5亿元,老粗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邢白瓷之“华北瓷都工业园”正投资扩建。

    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发展的升温,文化产品的开发也呈加速之势。但由于概念认知偏差和经济挂帅驱动,出现了重“工”字号、“商”字号、“科”字号而轻“农”字号的倾向,不少蕴藏于乡间的、城乡大众习惯消费的、能直接惠农的“农”字号文化产品受到冷落,影响了农民增收致富和文化素质提升,也制约了文化产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农”字号文化产品开发兴趣不高,根源于对其价值效益认知的模糊和市场潜力判断的偏误,想当然地认为“农”字号文化产品土气落后、不现代不时尚、产品附加值低,没有消费引力和市场潜力,这显然不符合实情。

    中华文明源于农耕文化,国人文化产品消费长期以“农”字号为主。“农”字号文化产品不仅品种丰富、技艺成熟、工艺独到,而且早已形成消费习俗,民间剪纸工艺品、中国结、刺绣、年画等畅销不衰,邢台农民的工笔画产品20年来越做越大,老粗布近几年走俏市场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农”字号文化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特别是随着环保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生活方式的返璞归真,物文一体、舒适价廉的“农”字号文化产品,更显出独特的文化魅力和生活趣味。只要认真挖掘整理,将传统工艺和现代生产、传统观念与现代审美艺术结合,推陈出新,价值前景看好,可谓朝阳产业。  

    多些“农”字号文化产品,既是市场之需,又是农民之盼;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政治文化意义,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都有扶助之责。政府应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如政府采购或开发补贴等,引导鼓励“农”字号文化产业的开发,营造有益于开发消费的社会环境。主管部门应搞好产业发展规划和产品开发计划,为产品的创意、开发、生产、销售等做好服务。作为市场主体的文化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遵循文化规律和市场规律,通过独特的文化创意,生产和打造出“农”字号文化品牌。

    “农”字号文化产品是农业文化产业的基石,也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互融合的载体。支持和开发“农”字号文化产品,让“农”字号文化产品惠及更多的农企和农民,既是扶持“三农”的需要,也是繁荣中华文明的途径之一。(作者单位:邢台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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