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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安危存亡永远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在中国历史上,关于维护国家安全这个基本问题,有着深入的理性思考和丰富的实践探索,其中既凝结了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也体现了深刻的历史规律性,直至今日仍然具有超越时空的借鉴价值。<br>
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是国家安全的关键
自秦统一以来,历代中央王朝为维护统一国家的安全,进行了大量努力,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推行政令统一的国家政治制度,建立统一、高效、坚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这不但是巩固统治、防止分裂的保障,而且是集中全国人力物力,有效捍卫国家安全的关键。<br>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纳李斯建议,断然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分封制形成于西周初期的大封同姓子弟以及开国功臣和方国部落。当时周天子虽是天下共主,但仅能治理王畿之内方圆千里之地,号令不达于千里之外;千里之外都是公、侯、伯、子、男等诸侯的领地,诸侯虽然名义上臣服、朝贡于天子,但实际上拥有世袭不变的独立治国权(政权、财权、兵权)。国家名合实分,结果酿成了春秋战国长达500多年的诸侯兼并与混战。<br>
郡县制与分封制的根本区别在于全国的政权、财权和兵权都归于中央政府,全国的政策法令都由中央政府制定,全国县以上的官员都是朝廷命官,由朝廷委派,听令于中央政府——其实质就是政令统一。虽然秦王朝因施行暴政二世而亡,但它所开创的政令统一的郡县制却被秦以后历朝历代所继承,并由内地一步步推广到边疆地区(云南、贵州、台湾、新疆、内蒙、西藏)。2000多年中,哪个时期国家的政令统一,中央政府坚强有力,哪个时期国家的统一局面就稳固;哪个边疆地区被纳入了郡县制的体系,与中央政府保持政令统一,它作为统一国家的组成部分就更加牢固可靠。反之,国家和边疆一旦出现分裂动乱,中央政府的权威必然先遭削弱,国家的政令统一必然先遭破坏。2000多年的历史反复表明,唯有实行政令统一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唯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才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安全、发展和富强。<br>
内部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
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王朝的覆亡和国家的分裂,都是因为内部的动乱,或者是由于内部动乱而为外敌入侵提供了机会。因此,在每一个新的统一王朝建立之初,统治者通常都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内部安全的根本性作用,坚定地把战略重心放在内部治理上,从而使国家逐渐走向安定和繁荣。汉初的“文景之治”、唐初的“贞观之治”、清初的“康乾之治”,就都是这样取得的。<br>
但随着国力增强、国势上升,社会心态趋向自信、骄傲,统治者往往也变得骄矜自负,失去了对内外关系的正确把握,在国家安全利益拓展上好大喜功,导致国力过度损耗,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反噬。如汉武帝在对匈奴作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晚年仍频繁对外用兵,甚至为取得“汗血宝马”而兴师动众,远征大宛,以致师老无功,国库耗竭,社会骚动,西汉王朝自此盛极而衰。又如明朝永乐时期,国力鼎盛,永乐皇帝于是五征漠北,又大举用兵安南,并派郑和七下西洋,宣威海外,每次都奉行“厚往薄来”的政策,耗资巨大。这些事件,单独发生已足以给国家造成沉重负担,同时进行,更使明朝的国力消耗过速,不堪重负,以致永乐晚年国库空虚,“内外俱疲”。明朝自此也盛极而衰。历史表明,越是在国力上升时期,越需要关注内部安全问题,越要注意把握拓展国家安全利益和确保国家内部安全的平衡,避免过度消耗国力,对国家内部安全造成反噬。<br>
富国强兵是国家安全的基础
国富兵强是国家强大的标志,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富国是强兵的必要条件,但国富不一定就兵强。中国历史上一些时期的统治者,较好地把握和处理了这个问题,以富国为先,在国富的基础上,适时地把强大的经济实力转化为强大的军事实力,从而有效地巩固了国防,消除了外部威胁,保障了国家安全。<br>
如唐朝初期,面临突厥的严重威胁。唐太宗一面致力于安定内部,发展经济,一面高度关注军队建设。首先,着力整顿关乎根本的军事制度。通过完善均田制,巩固了府兵制度的基础。同时,着力完善了府兵的兵役和训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府兵的征集、简点、服役期间的具体任务等规定,详细制订了府兵丁壮在军府期间定期进行训练的具体内容。唐太宗还亲自在殿廷教习骑射,推而广之,使军队“数年之间,悉为精锐”。其次,根据军事斗争的需要,重点发展骑兵。中古时代,骑兵是军队的主力兵种,特别在与北方游牧武装集团的对抗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唐太宗一手抓府兵,一手又抓马政,在中央和各牧区都设官监管,大力发展养马业。自太宗贞观至高宗麟德,40年间,国家养马至70余万匹。史称“秦汉以来,唐马最盛”。府兵制度的完善,马政建设的大发展,使唐朝形成了强大的军力,为唐太宗实行积极的安全战略,一举击破东突厥,并先后灭吐谷浑,败薛延陀,消除威胁,安定边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br>
与唐太宗富国强兵战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历史上的一些时期,如宋朝,虽然经济和文化一度繁荣发达,但军事上积弱不振,面对外敌入侵,只能消极防守、偏安苟延,最终免不了覆亡的命运。历史表明,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切实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力量,实现富国和强兵的统一,才能有效地保障国家安全。<br>
文武结合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通途<br>
古人说:“能柔能刚,其国弥光;能弱能强,其国弥彰;纯柔纯弱,其国必削;纯刚纯强,其国必亡。”(《黄石公三略》卷上)历代有作为的统治者,在应对内外威胁、维护国家安全的斗争中,都非常注重把军事手段与非军事手段相结合,文武并用,刚柔相济,收到了显著的效果。<br>
一方面,面对威胁,敢于斗争,慎战而不惧战,能够蓄势而发,果断出手,以战止战,有效地维护了王朝统治的稳定、领土主权的完整和周边地区的安宁。如清康熙帝,先后以果决手段,平定三藩之乱,统一台湾,击退沙俄入侵,又曾三次亲征蒙古噶尔丹,粉碎了其勾结沙俄、分裂国家的阴谋。乾隆秉父祖之余烈,在抗击内外威胁上也从不胆怯手软。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廓尔喀借西藏上层纷争,第二次入侵西藏,乾隆帝决定派兵征讨,针对一些大臣的犹疑反对,特颁谕说明:“若不痛加歼戮,贼匪无所忌惮,势必为得尺则尺之计,渐至侵及前藏,即察木多、巴塘、里塘一带,亦必受其煽惑,日久渐成边患。”体现了远见卓识。<br>
另一方面,在使用军事手段消除威胁的同时,非常注意在政治上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安定大局。如康熙对噶尔丹进行军事打击时,充分利用蒙古其他各部对噶尔丹倒行逆施的义愤,对蒙古其他各部采取了示以尊重、晓以大义、结恩固信等一系列措施,有力争取了蒙古各部的支持,稳定了蒙古局势,并对清军作战提供了有力支援。又如,乾隆在击败廓尔喀侵藏后,对安定西藏采取了重大措施,于乾隆五十八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规定:由朝廷委派的驻藏大臣总揽全藏政务,管理西藏地方驻军,全权处理西藏对外交涉事宜;达赖、班禅灵童转世,必须在驻藏大臣主持下,采取“金瓶掣签”的方式决定,并报请中央政府批准。这对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理,消除西藏内部纷争,防止上层僧俗分子擅权分裂,稳定西藏社会,巩固西南边防,起了重大作用。历史表明,文武两手紧密结合,相辅相成,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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