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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无证无照经营、地下工厂、制假贩假售假等黑色经济(也称为地下经济、影子经济)活动,这类经济活动往往与地方黑恶势力相结合,违法行为与犯罪活动相伴,经济危害和社会危害严重,释放虚假的经济信号,推动通货膨胀和畸形消费,很有必要寻找一种基于理想目标且具有边际制度创新意义的治理思路。<br>
黑色经济的范围及危害
黑色经济是对社会构成直接危害的法律禁止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称,它包括各类非法生产、非法消费、非法分配和非法交换活动。我国的地下经济主要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是合法的,但因逃避税收等原因没有从国家税务、工商、质监、卫生、环保等部门获得相关手续,如隐性就业的隐性收入、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偷税、漏税等;另一种类型是其所从事的经济获得本身违反法律,如走私、贩毒、卖淫、黑社会、制假贩假售假、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洗钱等。<br>
有学者估计,我国黑色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在15%~20%左右。经济学家杨帆认为,改革开放后20年的社会的所有非合法收入,包括黑色的、灰色的和贪污受贿的,多达30万亿元。经济学家胡鞍钢的测算结果更惊人,他认为这一数值为60万亿元。
黑色经济的危害是严重的,主要包括:黑色经济严重干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破坏资源的合理配置,扰乱收入分配秩序,削弱了宏观调控效果,加强了资金外流,而且还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从个案来看,建筑质量不过关砸死人的事件就足以说明黑色经济制假售假上的危害。近来曝光了几起拐卖儿童案件引起了媒体关注,这也说明在危机时期一些黑色经济活动反而显得猖獗。
金融危机时期治理黑色经济的必要性
在应对经济危机时期,政府采取了多种手段扶持企业发展,但是对黑色经济的打击绝不能放松。主要原因有:
一是黑色经济进一步恶化分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有学者认为,当今中国,人们的收入差别实际上主要是拥有黑色经济收入的差别,黑色经济的猖獗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学者认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大的缺陷在于穷人更穷,没有达到帕累托改进的效果。近来,有日本学者撰文指出:中国经济最大的弱势在于分配不公。中国经济的“头脑”(人)和“身体”(物)都取得了相应的增长,但“血液”(财富)循环却仍旧不畅。在金融危机的时期,多数人对这种通过违法行为取得的收入十分痛恨,也有不少人羡慕而加入其中,对社会稳定不利。
二是黑色经济传递了错误的经济信号,增大通货膨胀压力。“偷来的钱财心里虚”是黑色经济从业者的共同心理状态,为了避开政府监管,他们想方设法地将这些非法收入合法化,途径主要包括:炒卖楼房、炒卖股票、购买奢侈商品、旅游,有的还会进行海外投资,更有甚者会进行毒品等刺激性消费。如果政府部门从楼市、股市、奢侈品消费数量来判断经济走势,就会出现明显的失误。一些消费行为还会带来物价上涨,增加普通群众的经济负担。
三是黑色经济勾结黑社会组织,降低政府威信。部分黑色经济活动从业者自身是黑社会组织的成员,更多的是接受黑社会组织的保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甚至对村、街道执法力量都有威慑力,尽管群众不满也只能忍气吞声。
四是黑色经济造成税收流失,弱化了政府改善民生的能力。黑色经济不纳税,自然就减少了税收,没有税收作为财力保障,政府就没有足够的力量改善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群众降低了对政府的信赖,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五是经济危机导致群众生活水平下降,假冒伪劣等产品市场在扩大。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金融危机开始影响我国,由于我国经济外向型程度高,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很大,部分群众生活水平下降较大,此时市场上对价格低廉的商品需求扩大,给低劣商品可乘之机。客观的说,假冒的衣服鞋帽基本上不对人体产生伤害,但是伪劣的食品、烟、酒对人身伤害很大,甚至危及生命,伪劣的机器设备、电子数控产品危害更大,且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这些是必须严厉打击的。
六是在落实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之下,一些违法分子存有侥幸心理。尽管执法部门强调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制假售假、传销等违法行为,但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在事实上给了黑色经济从业者一个信号,就是现在政府部门放松了管制,可以肆意妄为了。
治理黑色经济的难点
黑色经济涉及到很多方面,问题相当复杂,从笔者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情况来看,治理黑色经济的难点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羊群效应明显,违法数量庞大。在狭隘的小生产意识浓厚的中国,法不责众的观念有着相当广阔的市场,按照别人的脚印走的“羊群效应”(Herd Effect)显著。(它是指由于对信息不充分的和缺乏了解,投资者很难对市场未来的不确定性作出合理的预期,往往是通过观察周围人群的行为而提取信息,在这种信息的不断传递中,许多人的信息将大致相同且彼此强化,从而产生的从众行为。“羊群效应”是由个人理性行为导致的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的一种非线性机制。)深圳市在2005年7月以来的清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活动中,总共清理出无证无照经营户21万,约占全市经济主体总量的50%。在其他地区这种无证无照经营问题也不少见,需要综合治理。
二是经营行为隐蔽,信息不对称。一些无照经营户分布在城乡结合部或者偏僻的农村地区,有些房屋是租赁的,白天很少开门,没有固定的产销渠道,生产经营活动通过血缘关系或者同乡关系组成,外人很难得知内幕,账目不清或者无账目,有关部门的监管相当困难。
三是房屋业主责任轻,管理动力弱化。因为法律尚未对出租屋业主的责任进行规范,一些城中村的房屋业主将出租屋租给了经营者,只顾收取房租,不去理睬这个租赁者在利用房屋做什么。在有关部门查处后,业主往往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点必需要改变。
四是执法难度大,执法成本高。黑色经济活动不少涉及黑社会组织犯罪或者接受黑社会组织的保护,有些是在所谓“河南村”、“新疆村”等同乡或者宗族势力下活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阻力。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如果离开公安机关的配合,根本无法办理此类案件。为了取得一些证据,执法人员需要在现场附近蹲点守候几十个小时,相当辛劳。但是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很低,多数只受到经济处罚,违法所得较多。
五是腐败分子充当保护伞,查处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不可否认的是,有的政府工作人员涉足黑色经济或者为黑色经济充当保护伞,造成一些黑色经济得不到根除。
六是缺乏信用监管网络,违法者继续违法比重大。由于我国没有个人信用的记录,不少违法者在从事黑色经济受到处罚后仍会换个地方重操旧业,相对初犯来比,他们的手段更加高明。
治理黑色经济的对策
黑色经济问题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国内外多位经济学家对此进行了跟踪研究。秘鲁经济学家赫南多·蒂·索托(Hernando de Soto)研究认为:官僚主义、文牍主义、低效率、过多的干预和严重腐败成为地下经济猖獗的主要根源。就我国而言,货币拜物教盛行造成一部分人口心理严重失衡,走捷径致富是大家日夜期待的梦想,搞黑色经济成为不少人的选择。治理黑色经济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一是分类处理,解放一批,清理一批。黑色经济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分类来处置。对那些由于门槛太高而被排斥在合法经营之外的合法经营予以疏导,使其合法化。深圳在清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活动中,采取了打疏结合的方法,突破了过高的门槛,疏导了约15万经营户,促使黑色经济转为公开。对那些制假贩假售假、走私、贩毒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予以根除,多个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
二是严肃法纪,登记造册,重点监督。对公职人员涉足黑色经济的,要严格依照党纪法纪政纪来处理,不能姑息。对于情节严重、执迷不悟的登记造册,做好思想教育。
三是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和完善信用记录,将跃跃欲试者挡在门外。由于羊群效应的存在,不少人也在想着发一笔黑色经济的财。针对没有信用记录的严重弊端,很有必要建立这一体系,由政府公安部门牵头建设个人信用网络,通过联网来核查多次违法行为,对多次违法者处以重刑。
四是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增加信息来源。由于黑色经济形式多样、活动隐蔽,仅靠政府整治是不够的,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群防群治,对于能够提供重要线索并属实的举报人,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且对其举报行为予以严格保密。
五是强化出租屋业主责任,让黑色经济失去滋生场所。依据法规,制定或者在有关法规中强化出租屋业主的责任,增强出租屋业主的管理意识,能够为执法机构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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