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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信息化条件下的作战,一般都是诸军兵种的联合作战;为了有效地指挥联合作战,我军正在下大力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要把这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下去,在思想认识上应切忌“五化”。<br>
一、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概念界定不能“泛化”<br>
对联合作战指挥人才概念的准确界定,是解决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关于什么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军内提出了很多种观点。有的认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分布在战略、战役和战术三个不同的层次,覆盖了司、政、后、装各个领域,身处陆、海、空军和第二炮兵诸军兵种部队;有的认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是最能反映现时代特点的指挥人才,只要与联合作战指挥有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的人员,都应被视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来培养;还有的认为,如果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范围和分布界定得过窄,那就不宜在全军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活动。这类的观点虽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有将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界定得过宽、过泛之嫌。<br>
虽然未来我军所要实施的作战一般都是联合作战,但联合作战并不排斥合同作战。就一般意义来说,一场完整的联合作战,往往是由参战的不同军兵种所分别实施的合同作战来构成的。当联合作战的地位正在大幅度地上升的时候,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工作就显得十分迫切;在合同作战并没有退出战争历史舞台的情况下,培养合同作战指挥人才的工作同样不可偏废。<br>
必须弄清两个不同的概念:指挥联合部队实施联合作战的人员,与带领自己的部(分)队参加联合作战的人员有着明显的不同。如果说前者才是我们强调的联合作战指挥人才,那么,后者还不宜直接称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br>
就我军现行体制编制和作战指挥体制来说,应当承认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分别分布在司、政、后、装不同军事领域的事实。但司令部历来都是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和首长的指挥机关,是军队的指挥中枢,在党委和首长领导下,统一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统一组织指挥军事行动。这就决定了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主要还是分布在司令部内。<br>
从规模和层次上讲,联合作战行动可以分为战略级、战役级和战术级联合作战。特别是联合战斗的概念,在我军已逐步被接受。尽管如此,联合作战指挥人才还是主要分布在战役、战略层次,这是不容争议的事实。<br>
由此看来,界定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不能失之过宽。如果我军诸军兵种、各个不同工作领域和战略、战役、战术各个层次的指挥人员乃至所有的军官,都可算作联合作战指挥人才,那么,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针对性和专门化就无从谈起,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工作就很难避免出现大呼隆的现象。<br>
二、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培养标准不能“神化”<br>
为了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要制定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标准,要构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素质模型。对此,军内提出了很多种观点。综合考察这些不同的观点,发现存在着这样的倾向,就是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标准定得过高,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模型描画得过于理想化。比如,有的提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应该具有在陆、海、空军和第二炮兵部队任职(代职)的经历;有的提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应该担任过某一军兵种的团、旅、师级主官;有的提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应该具有广阔的视野,因而应有在外军受训和在国外观摩演习的经历;有的提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不仅应该具有在初、中、高三级军事院校接力培训的经历,而且还应该兼具机关、部队和院校工作的实践;还有的提出,作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应该掌握军事学各个学科的知识;等等。<br>
这里需要弄清的一个问题是,我们所说的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到底是指个体的概念,还是指群体的范畴呢?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培养标准和素质模型,到底是要求每一个具体的个人都要具备,还是要求作为一个人才群体的联合作战指挥组织应该达到的呢?纵观古今,横看中外,能找到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个体吗?能要求一个具体的指挥人员从知识、能力、素质上达到上面所提出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吗?具体到我军来说,让一个具体的指挥人员,既系统地接受过初、中、高三级军事院校的接力培训,又具有在部队、机关和院校工作的经历;既懂得陆、海、空军和第二炮兵的作战运用,又熟悉联合作战指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现在或在可以预见到的时间内我们能找到这样的人吗?<br>
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不能没有标准,也不能没有模型,但如果把标准定得高不可攀、把模型构建得令人望而生畏,从而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弄得过于神秘化,那在根本上并不利于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培养。<br>
三、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做法不能“西化”<br>
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不能光是停留在“说”的阶段,而必须把这项事业推向工作层面。在论及我们所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做法时,有的人老是讲外军如何如何,似乎美军等西方发达国家军队在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就是“样板”,外军的现成做法就是可以直接套用的“公式”。这种现象值得注意。<br>
就联合作战指挥来说,论经验,西方发达国家军队比我们丰富;论体制,西方发达国家军队早就建立了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论手段,西方发达国家的军队比我们先进。这就使得西方发达国家军队,在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做法方面,有很多东西很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但参考不等于照抄照搬,借鉴也不能把美军等的做法当作一成不变的教条来对待。我们的国情军情不同于外军,在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上也应该凸显自己的特色。即使是外军行之有效的做法,也应该经过“改造”以后再用之于我军。<br>
比如,美军等西方发达国家军队,已经基本上建立起了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其战区指挥机构都称得上是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指挥体制的这种状况,决定了他们特别强调岗位锻炼的重要性。而目前我军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在全军范围内,真正算得上联合作战指挥的岗位并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机械地搬用美军岗位锻炼的做法,那么,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工作根本就没有条件开展。这充分说明,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也如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不能盲目地照搬照套外军的做法,而必须立足于我们的国情和军情出对策、找办法、定措施。<br>
四、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规定不能“分化”<br>
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尽管有其特殊性,但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指挥人才。既然如此,我军多年来在培养指挥人才方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都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如果由于强调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而把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都抛弃了,那就走到了问题的反面。比如,根据时代和形势的发展,我军曾强调要大力培养指技合一的复合型指挥人才,要培养信息化指挥人才,要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指挥人才,要培养高素质新型指挥人才,等等。所有这种种提法,与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提法并不矛盾。信息化条件下,军事技术在战争中的地位、作用空前提高,就是要提倡指挥员既懂军事、又懂技术;在机械化战争正在向信息化战争过渡的今天,就是要提倡各级指挥员要有很强的信息化素质;大凡有作为的指挥员都是时代的弄潮儿,所以必须强调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指挥员;近些年我军一直强调的“高素质新型指挥人才”,其实质也就是要具备能够有效地指挥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指挥人才。<br>
如此看来,在我军正全面推进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工作的时候,在政策的层面上,一定要强调连续性和继承性。要把我军以往在指挥人才培养方面的各种有益做法,都充分地体现在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有关政策制度之中。尤其要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放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大系统中去思考、去研究、去筹划。完全可以说,“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就是党的十七大所强调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在现时代最鲜明的体现。如此谋划和部署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就能与我军前几年正在实施的“人才战略工程”有机地统一起来。<br>
五、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流程不能“短化”<br>
百年树人。培养任何领域的人才,包括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都需要必要的时间,都要经历一定的周期。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并一味地强调在人才培养上“多快好省”,那就不可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美国国防部在总结海湾战争的经验教训时曾指出:“培养一名能够指挥一个师作战的将官需要25年多的时间。”按照美军的这种观点,要培养出一名能够有效地指挥诸军兵种实施联合作战的指挥官,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但我们在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方面所采取的一些做法和措施,“速成”的倾向比较突出。比如,那种期望通过一两次为时几天的理论集训就能通晓联合作战基本理论的做法,那种指望组织一两次联合作战演习就能掌握联合作战指挥内容、程序和方法的做法,那种认为到国外进行短暂的考察、参观、观摩等就能全面了解外军的做法等,都是不切实际的。再比如,来自不同军兵种的军官到其他军兵种的中级指挥院校进行为时一个月的交叉班的学习,能否真正掌握诸军兵种的作战运用?不同领域的军官到有关部队代职半年或一年能否切实了解该部队所在军兵种的指挥特点?所有这些问题,都很值得认真思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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