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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民主”与地方的民主实践
——以杭州市“以民主促民生”的经验为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7年在中央党校的“6·25”讲话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有学者由此认定,中国已经进入从拼经济到重民生的民生政治时代。对于如何保民生、促民生,各地都有不少做法,其中不乏创新的经验。在这些创新经验中尤以“以民主促民生”最为引人注目。而“以民主促民生”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少实践,这其中尤其以杭州市的经验为典型。从2000年起,杭州市开始在市直机关进行评选“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的活动,近年来杭州市的媒体也在积极与党政部门合作,协力推动民生问题的更好解决。2007年年底,杭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把“民生民主”列入工作重点。在2008年的深化拓展“树创”活动中,“民主促民生”活动被市委确定为五大专项活动之一,并被纳入2008年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共性目标,由此建立了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机制。
“以民主促民生”最为直接的意思就是通过民主渠道促进民生问题的有效、合理的解决。在此逻辑下,民主是一种“手段”,这就是说,以民主的方式、民主的程序、民主的力量来解决民生的难题,最终达到让老百姓享受民生。这样的理解自然是合乎逻辑的。这里的“民生”理解较为容易,主要指百姓的生计,就是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学有所教。但作为一种“手段”的民主是什么?就不太好理解。学术界将民主分为三种类型: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政治民主主要与公民的参政权相关联,经济民主与经济组织运行的模式相关联,而社会民主所关涉到的是社会公共事务。将“民主促民生”中的“民主”理解为一种“手段”,其实还没有深刻地挖掘出其背后所隐含着的中国地方民主政治建设中一条切实可靠的路径。笔者认为,杭州市“以民主促民生”的经验不仅为保民生、促民生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实现渠道,证明民主不只是一个促民生的“手段”,而且昭示着中国地方走上一条以推进“社会民主”为重点的民主政治建设之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杭州市的经验就是以“社会民主”来落实十七大的这个精神与要求。概括起来,杭州市的“社会民主”就是一套称之为“四问四权”的工作机制:问情于民落实知情权,问需于民落实选择权,问计于民落实参与权,问绩于民落实监督权,使公共政策从制定、执行到评估监督都有民主的机制和程序,从而保障民生问题得到符合民意的有效解决。这种“四问四权”的工作机制被蓝蔚青教授等称之为“身边的民主”,它“最容易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一种价值追求,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身边的政治”。我们应该超越对西方民主模式的想像,从关注能够改善民生、促进民生的社会民主开始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从社会民主、经济民主走向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经济民主”先行是中国民主发展的现实道路,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先后路径。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经验都表明了这一点。例如,非洲的学者就认为,西方的自由主义的民主模式并不适合非洲的现实,非洲的公民更多地是关注能够改善生存状况的社会民主而非以多党制为基础的政治民主。在杭州市党政领导看来,“民主民生”即围绕民生问题推进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一个最佳结合点,因为“通过政府和市民的互动直接解决具体的民生问题,相对于通过人大和政协的政治运作而言,可以说是处于民主政治建设的‘跑道内圈’,对于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种选择对于中国其他地方的民主政治建设有启示的作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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