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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农村金融的一把金钥匙

(2009-06-28 00:00:00) 来自:人民网/江波


  探索建立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直接服务于“三农”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农村金融创新,规范民间融资,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br>
  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部署,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对建立和发展专为小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就此谈点粗浅的认识。<br>
  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br>
  农村金融服务薄弱,是一个长期困扰发展中国家的难题。小额信贷则是解决难题的一把钥匙。小额贷款最初作为一项试验计划,由孟加拉国农业经济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实施,主要是解决贫困群体的创业资金需求。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孟加拉国格莱明乡村银行、印度尼西亚农村银行等一些市场化运作的商业可持续性的小额信贷模式在亚洲以及欧美等地广泛推广,不仅帮助许多农村中低收入和城镇失业群体解决了创业和生活问题,也成为世界金融史上的一个里程碑。<br>
  在我国小额贷款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二是非赢利的公益形式。如1993年,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在美国福特基金会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资助下,在河北省易县建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也是我国第一家小额贷款机构,主要以支持贫困妇女为主,利率较低,带有社会扶贫性质。三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商业赢利性小额贷款。这也是本文探讨的模式。<br>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愈加迫切。受资信条件等方面的制约,一些小企业和农户不得不靠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解决发展资金需求。在这种背景下,一些由民间资本发起的专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受到广大小企业和个体创业者的青睐,也得到了国家管理层的认可。<br>
  2005年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为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省(区)各选择一个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同时提出,试点以外省政府搞试点的,可自行组织。这标志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终于有规可循。此后,顺应农村发展的客观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广大地区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全国已成立了4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br>
  河北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经历了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2006年8月,省内第一家由民间资本组成的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在霸州市开业,开启了河北省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先河。该公司经三次注资后资本金达到1亿元,运营两年多的时间已累计放贷23.2亿元,仅今年以来就累计放贷4.3亿元,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示范效应。在总结霸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的基础上,2007年7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金融办、工商局、中小企业局、人行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小额贷款组织得到较快发展,到2008年5月银监发[2008]23号文件出台前,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到70家,注册资金合计30.5亿元。银监发[2008]23号文件出台后,为贯彻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的要求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省政府于2008年10月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规范的要求,标志着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截至2009年4月底,全省注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132家,注册资金合计72.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51亿元。特别是对原来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重新规范审批,已有122家公司完成规范整合达标,完善了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壮大了资本实力,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br>
  小额贷款公司独树一帜,成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效创新<br>
  从河北省实践看,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成为为小企业和个体创业者融资的有效途径,为促进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小额贷款公司不是正规金融组织,但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是传统银行贷款业务,是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一大创新,具有其他金融组织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特点。<br>
  服务“弱势群体”,解决融资难题。当前,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农户,因条件所限,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就是能得到贷款,也存在还贷与再贷的时间差问题,影响企业正常运营。而小额贷款公司拾遗补缺,正是以这些客户为服务对象,以发放短期小额贷款为主,有效缓解了部分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弥补了还贷与再贷时差问题,补充完善了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试点过程中,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为扶持弱势群体创造了一批典型经验,如一些公司先后设计推行了“致富贷”、“创业贷”、“经商贷”等多种小额信贷产品,解决了无抵押、无担保等融资难题。<br>
  组织形式新颖,规范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新型的组织形式,一是不具有吸储功能,主要利用自有资金放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避免了流动性风险和社会风险;二是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使一些个人和企业的闲置资金得到充分利用,有利于完善地方金融体系,用好用活民间资金投入经济建设,增强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三是通过正式注册的方式,使长期活跃的民间借贷由“地下”转为“地上”,既激活和规范了民间借贷行为,又使民间资本由金融“体外循环”纳入了“体内循环”,便于监督和管理。<br>
  经营机制灵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贷款期限“短”。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般在三、五个月,有的甚至几天时间。即用即还,随用随贷,资金流动频、周转快,一年中可以周转几圈。二是贷款额度“小”。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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