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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若干理论问题的认识

(2009-06-13 00:00:00) 来自:人民网/卫兴华


    摘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实践,因而没有给我们留下系统的、专门论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著作。学习和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问题,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另一方面,需要从中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实际出发。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有一些理论问题,如:改革与创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在全面改革与创新中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包括的内容是否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分清公有制的存在形式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等,应当有明确的认识<br>
  一、改革与创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从它诞生那天起,就是与改革和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众所周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以唯物辩证法作为自己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而“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恩格斯在lOO多年前就明确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他们还强调“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不结合这些事实和过程加以阐明,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把社会主义当作一种不断发展和改革的社会,是运用唯物史观考察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结论。<br>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创新与改革,使社会主义经济焕发出了蓬勃生机。改革与创新是随着理论和认识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提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初期我们党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指导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打开了一个缺口。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突破了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对立的传统观念。党的十三大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创新观点。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境界。随后举行的党的十四大明确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完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中的一次重大突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将我国在改革时期创新性地发展社会主义的成果概括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些创新性思想、理论、政策的提出和实施,为社会主义在我国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br>
  20世纪末,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我国社会发展状况,党中央又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时,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近年来,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又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理论思想。所有这些理论与制度的创新,必将带动我国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新发展。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改革与创新的过程。在改革与创新中,社会主义不断获得生机与活力,不断自我完善,不断获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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