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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主席指出,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方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提出了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在规律,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br> 一、走军民融合之路,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br> 首先,它是人民战争思想的创新发展。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立的人民战争思想,指引全国人民打败了外国侵略者,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建国以来,党坚持人民战争思想,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方面提出了“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兵于民”等方针原则。胡主席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针对新时期新阶段国防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了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重要思想,这既是对我国人民战争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也是新世纪新阶段对人民战争思想的丰富和拓展,为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指明了方向。<br> 其次,它是国防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新时期,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社会信息化迅速发展,军用资源与民用资源,军用人才与民用人才兼容程度日益提高,做好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全民的国防观念,推动战争潜力向战斗力的转化,实现人才资源的整合,既能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得到加强,又能充分发挥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推动作用,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道路,达到富民强兵的目的。<br> 第三,它是做好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的迫切需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领域的各项活动,主要是围绕战斗力生成进行的。在未来战争中的物资保障方面,国防后备力量所需的各类装备、物资的品种、数量将大幅度增加,技术含量高,保障内容涉及面广。将有关人力物力纳入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范畴,加强平时储备和动员准备,对于做好军事斗争准备至关重要。<br> 二、走军民融合之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应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
1、突出国防教育,达成思想共识。围绕做好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这篇大文章,立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实际,依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要求,把国防教育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之中,在领导干部、党政机关、民兵、预备役人员、青少年学生和普通群众中,区分层次,广泛开展国防历史、国防理论、国防精神、国防常识、国防法规教育。使国防教育深入到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各个领域,把全民国防观念真正树立起来,形成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br> 2、科学整合资源,实现军地共享。切实抓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推动交通、能源、信息、城市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军民结合,满足经济和国防两个需求。充分利用地方科技、教育、通信、医疗等领域的高技术装备,采取短期培训和岗位练兵相结合的方法,拓宽民兵对口专业技术分队训练渠道,增强训练效果。应按照任务牵引、就地就近的原则,将重点民兵分队的军事训练,纳入现役部队训练整体规划,实行联训联保,促进国防后备力量战斗力的整体跃升。<br> 3、拓宽编组范围,做到人才共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兵员特点,进一步扩大民兵组建范围,拓宽编兵渠道,挖掘兵源潜力,按照“一体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以作战需求为牵引和现有兵员潜力为基础,在落实上级民兵编组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三个拓展”:一是向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拓展,使企业有能力承担民兵工作任务。二是向高新技术产业拓展。把高技术人才编入民兵组织,改善民兵队伍结构。三是向流动民工拓展。对人数较多、居住相对集中、工作较稳定的外来民工统一编组;对外出的民兵尽可能采取成建制输出,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流动民工最大限度地编入民兵队伍。<br> 4、创新训练体系,落实军地联训。一是训练机制上联。建立军地相融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流、联考联评等制度,真正把军地各部门间的各项工作衔接起来,把军地联动机制建立起来。二是训练内容上联。一些地方部门只所以对军事训练不积极、不主动,主要是地方没有直接受益。因此,应改变单一军事训练模式,可适当延长训练时间,把民用技能培训和地方专业知识学习吸收到军事训练中来,实现军事素质、民用技能和专业知识双提高,达到军队、地方、民兵三满意。三是训练考评上联。要坚持以训练达标为目标牵引,以联训为龙头,从联训必须的各要素入手,明确目标,确立标准,制定措施,形成科学周密的军地联训考评办法,并及时按照标准进行考核验收,促进军地联训的落实。<br> 三、走军民融合之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要用科学有效的措施作保障<br> 1、构建科学合理的领导机制。完善评定机制。针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地方考核不同步、不一致、难落实的情况,要根据地方的考核指标,建立责任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同步、考核同步,军地一体的考核标准和依据,实现军地共同考核、共同评价、共同改进。理顺协调机制。应建立双向协调机制,明确军地彼此协调的范围、内容和责任,实现军地协调的互通、共管,使军地两个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采取多种手段,建立健全军地融合的激励机制。并注重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营造良好的军地相融、共同促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快速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br> 2、形成军地共管的保障方式。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军地职责。确立党委、政府对后备力量建设保障的主体地位和军事机关抓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具体职能。用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制约。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保障机构、保障内容、保障范围、承担的职责、履行的义务等。以确保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br> 3、理顺政策法规的落实渠道。一是加大对国防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会议、活动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等现有国防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搞好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的衔接。要对现有地方性法规政策进行认真梳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出台上下衔接、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各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确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有法可依。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理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军地执法关系,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走军民融合之路逐步引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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