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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发展规划将择机出台

(2009-06-02 00:00:00) 来自:光明日报/张翼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能源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已于4月2日正式启动,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广泛听取了部门、地方、企业和专家意见,初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讨论稿,将选择适当时机出台。

  “新能源发展规划可以说是‘一石三鸟”刘琦表示,“一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二是应对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三是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提升我国能源的国际竞争力。”

  据刘琦介绍,我国新能源发展规划界定的“新能源”概念包含两个方面: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的能源;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车用新型燃料等。

  今后,我国新能源发展将着力做好五件事:一是把新能源放在战略地位;二是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三是加强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四是大力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五是创新体制,促进新能源的发展。目前,国家能源局还在抓紧制定风电、核电、煤基燃料、液体燃料、煤层气利用等能源行业的产品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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